青岛交警曝光8个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将酒后驾驶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青岛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部门曝光了今年以来的8个典型案例。交警部门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既违法,又为安全埋隐患,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市民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2进行举报。
案例一:二次醉驾拒不悔改
2019年3月7日00时许,交警市北大队巡逻二中队在辖区山东路与敦化路路口进行夜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V660M1的猛禽皮卡行驶轨迹歪斜,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拦截,正准备询问时司机打开车窗对民警说“不用检测了也不用抽血我就是酒驾了,马上拘留吧。”经查询发现,该驾驶员驾驶证已被扣,民警见司机情绪异常,首先对其进行劝导,稳定其情绪,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杨某去年11月27日晚在银川西路与劲松三路口,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经核实该叙述属实,故当晚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驾驾驶机动车辆。讯问过程中杨某还声称“醉驾就醉驾,年轻人就该有些挑战”,其态度毫无悔改之意,随后民警将其送至医院进行酒精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为已经构成醉酒驾驶,驾驶员杨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二:醉汉车主让醉汉工友代驾 结果肇事反被举报
近日,在青岛城阳区发生了一起曲折离奇的交通事故。仨代驾司机凌晨收工后约在一起喝酒,醉酒车主让醉酒工友代驾,结果撞在花坛上,醉车主“讹”醉工友3万元车损费未果,于是,车主反目报警举报工友酒驾。
5月29日早晨5时许,交警城阳大队巡逻中队接报警称在山城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发现路边及绿化带花坛处除车辆撞击痕迹外,肇事车辆不在现场。经查,报案人矫某某是肇事车辆车鲁B5N21C牌号的小轿车车主,肇事司机是自己同为代驾司机的工友尹某某。
事故发生后因尹某某醉驾,于是双方准备私了,尹某某让亲戚把肇事车拖离了现场。车主矫某某让醉驾的工友尹某某负责修车,然后再赔偿3万元。尹某某坚决不同意。于是,车主矫某某反目打电话报警举报。民警发现肇事司机尹某某涉嫌酒驾,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民警随即按规定对其抽取血样强制酒醒。
据了解,车主矫某某和肇事司机尹某某同为某公司代驾司机。5月29日凌晨1时左右,车主矫某某收工后约工友尹某某和另一名代驾司机仨人一起去酒店喝酒。三人一直喝到凌晨3时左右,车主矫某某和另一工友每人喝了6瓶啤酒,尹某某喝了5瓶啤酒,车主矫某某称自己喝多了不能开车,让尹某某开车把自己送回家中,于是尹某某醉驾开车上路,酒劲发作撞在花坛上,造成车损事故。
为此,尹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刑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很显然,尹某某失去了代驾司机资格。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隔夜酒被查 还妄图塞钱躲处罚
6月1日早上7时许,交警潍莱高速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郭庄收费站执勤,在对车牌号为鲁BQ08E9的红色小轿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快检时,快检结果显示为有酒精,随即民警将该男子带入执法站内进行酒精精确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了解,该驾驶员前一天中午与朋友聚会喝了一点酒,晚上又和自己的老丈人“小酌”了一下,因第二天有事,早晨刚起来便开车上高速,没想到自己体内还能检测出酒精,当得知自己达到酒驾标准后,驾驶员任某一直求民警放过自己,表示自己半年不开车根本没办法上班。在民警执勤结束后,任某还没离开,用纸包了钱硬要塞给民警,求民警通融一下,但被民警制止。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任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罚款1000元同时驾驶证将被暂扣6个月。
案例四:醉酒闯卡被拦,一测高出醉驾标准3倍多
2019年5月23日晚上9时许,交警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依托黄岛东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鲁B牌照黑色小型客车非但未及时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速向高速入口驶去,最终因前方排队取卡车辆阻拦被迫停车,执勤民警立即追上前去对驾驶员进行检查,车窗打开瞬间,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民警随即责令其停车熄火,并将驾驶员带到执法站接受酒精检测。驾驶员下车后脚步踉踉跄跄,明显饮酒过量,检测结果也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31毫克,竟然高于醉驾标准3倍多!
经了解,驾驶员朱某某,家住在平度,当晚与朋友在黄岛一起吃饭,准备喝完酒后驾车回平度,从黄岛东到平度近百公里的路程,驾驶员在严重醉酒的状态下驾车上高速,一旦发生危险对其本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将带来严重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驾驶员朱某某血检结果仍然达到醉驾标准,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1-6个月刑事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案例五:醉酒司机走路都不稳 竟驾车上高速
5月31日晚,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于城阳北收费站执行统一夜查行动,依次检查过往车辆,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3时10分许,一辆白色SUV缓慢驶入检查点,当驾驶员打开车窗时,一股浓浓的酒气迎面而来,民警让其下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下车后发现该名驾驶员摇摇晃晃站不稳的样子,问其喝没喝酒,驾驶员否认喝酒了,民警对他进行酒精检测,测试结果血液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承认自己喝酒了,问其从哪上的高速,驾驶员支支吾吾也说不清楚,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做进一步检验。
案例六:酒后驾驶超员面包车
5月29日上午6点30分,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六中队在巡逻时发现滨海道上一辆面包车由西向东行驶,见到交警后行驶速度变慢,明显有意躲避,而且车窗人头涌动,有超员的嫌疑,随即示意面包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核载5人的面包车上竟乘载着7名乘客。
在询问过程当中发现,驾驶车辆的男子王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我早上还没吃饭呢,绝对没喝酒!”虽然男子一再保证,但在民警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躲躲闪闪,检测结果显示为31mg/100ml。“我冤枉啊,我真没喝酒!酒是昨天晚上喝的,都一晚上了,怎么还称了‘酒驾’了!”原来王某是前一天晚上喝朋友一起喝了3瓶啤酒,自己酒量不是很好,但是感觉睡了一晚上了,头脑也清醒了,就一早开着车拉着几个工友一起去干活。早早出门是自己知道超员了,想避交警检查,没想到自己还酒驾了。
目前,王某因酒后驾驶,所持的B1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面临降级;驾驶超员车辆,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合并处罚驾驶证记18分,罚款1200元。
案例七:听说交警休班男子酒驾,刚到收费站就被查获
6月2日下午19时许,一辆鲁B牌照的小轿车准备驶入G15沈海高速铁山收费站时,该车突然停在站外迟迟不敢进入,正在执勤的同三大队五中队民警发现异常后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面对交警执法,驾驶员李某唯唯诺诺不敢直视,并拒绝下车接受检查,民警在打开执法仪后,李某这才打开车门配合民警检查。车门一打开,民警立刻闻到车内充斥着浓重的酒味,遂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测试数值为68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
经了解,因当天天气酷热,李某下午与好友聚会时喝了几杯白酒解乏,之后想要开车回大场老家,因听说周末交警休班便抱着侥幸心理准备开车上高速,谁知。车子刚到达收费站就直接撞在了枪口上。
由于驾驶员李某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八:男子嫌代驾来得太慢,自己醉酒驾车上路被查
2019年5月29日晚,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三中队组织警力在珠江路与白云山路路口设置卡点严查酒驾违法行为。22时07分许,一辆鲁B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缓慢行驶至检查点,民警随即将车辆拦下,驾驶员打开车窗后民警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逄某带至医院抽血备检。
经现场询问,该驾驶员逄某承认自己饮酒。逄某称晚餐时和朋友吃饭,自己喝了啤酒,本来自己已经叫了代驾,但是代驾迟迟没来,这才铤而走险自己开车上路,没想到就被交警查获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逄某血样中乙醇含量达到醉驾标准,逄某将面临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策划 |赵青 编辑 |张秀振、曲海青、栾心龙 审核 |王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