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6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城阳检察院获悉,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单位青岛顺科工贸有限公司,被告人沈久顺、杨增山、张俊友、鞠孟资、马池卫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至2018年,被告单位青岛顺科工贸有限公司,被告人沈久顺、杨增山、张俊友、鞠孟资、马池卫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锌的污染物,超过山东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之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