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3日讯(记者 崔文静)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这是近期第三次取消,此前曾取消35项。
其中,本次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中,共有4项业务办理今后不再提交税务登记证件,具体都有啥?以后应该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吧!
不再提交税务登记证件的四项业务
1.已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但未办理文化建设费登记的缴纳人、扣缴人,在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时,不再提交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办理发票真伪鉴定时,不再提交税务登记证件;
3.纳税人办理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手续时,不再提交税务登记证件;
4.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时,不再提交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