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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通报!党员干部酒后驾驶!青岛5人被处分

2019-08-28 09:26 来源:大众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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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现将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环秀街道办事处西城东小学教师周绳训醉酒驾驶问题。

2017年10月7日,周绳训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高速路上行驶至收费站处被查获。2017年12月15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周绳训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环秀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区教育体育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大信镇草场村程显刚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8月16日,程显刚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上高速路行驶,下高速时被查获。2019年3月25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程显刚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大信镇党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移风店镇湍湾石硼村王友国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11月23日,王友国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发生事故被查获。2019年1月21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友国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四千元。移风店镇党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蓝村镇六里村李兆宗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10月7日,李兆宗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上路行驶被查获。2019年1月28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兆宗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蓝村镇党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环秀街道李家西城西村李延宁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3月14日,李延宁酒后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沿烟青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公路局前处被查获。2018年5月24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延宁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环秀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中,相关人员均因酒后驾驶受到党纪国法惩处,付出了沉重代价。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认识到酒后驾驶是违反纪律、触犯法律的行为,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纪守法,主动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要本着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相互监督、告诫,严守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践行“严管厚爱”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确保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责,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驶问题,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形式,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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