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城阳区发布
《城阳区脱贫攻坚生活困难人口住房安全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将加大对生活困难人口危房精准认定力度,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及时排查整治,
保证生活困难人口住房基本使用功能和正常使用安全,
2020年底前
完成全区生活困难人口危房改造工作。
图文无关
《方案》显示,
同时满足两个标准的
可确定为补助对象,
即↓↓↓
人员标准
生活困难人口是指4类重点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危房标准
补助对象现有唯一合法住宅房屋,房屋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房屋鉴定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应修缮加固;
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房屋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无法修缮加固的予以拆除重建。
生活困难人口危房改造包括
房屋修缮加固和房屋重建两种方式,
其中房屋修缮加固补助2万元,
由区级财政补助;
房屋重建补助4万元,
由区、街道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共同负担。
街道完成施工招标后,
区级财政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相关街道,
超出补助标准的支出,
由街道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