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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莱西市委关于江联军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2019-12-11 17:51 作者:陈志伟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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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2月11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莱西政务网获悉,日前,中共莱西市委发布《关于江联军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决定:

江联军同志任市委常委(列崔坤山同志之后);

郝曙光同志不再担任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决定:

崔占生同志任市纪委副书记;

封芝宝同志不再担任市纪委副书记职务。

市委决定:

张伟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正局级),不再担任市重点工作督查中心主任职务;

张旭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路环宇同志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望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四级调研员职务;

丁一同志任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封芝宝同志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市纪委四级调研员职务;

翟春林同志任市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不再担任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市新闻中心党总支部副书记、主任职务;

苏泓源同志任市市场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不再担任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建亭同志任望城街道党工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马素琴同志任市委党校副校长,不再担任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职务;

耿旭日同志任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不再担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李飞同志任市重点工作推进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市重点工作督查中心副主任职务;

葛顺鹏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兼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市老年大学校长;

张吉雷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党总支部书记,不再担任市中医医院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刘显杰、褚光宾同志兼任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陈先友同志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

姜秀彬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副书记;

邴兴涛同志任市中医医院党总支部副书记,不再担任市中医医院党总支部专职副书记职务;

朱化儒同志任市中医医院党总支部专职副书记;

孙进利同志任夏格庄镇党委副书记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不再担任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全文良同志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隋显波同志任市融媒体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不再担任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职务;

周绍峰同志任市融媒体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不再担市新闻中心党总支部委员、副主任职务;

马玲玲同志任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新闻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春林同志任共青团莱西市委党组成员、市团校校长;

史聪梅同志任市妇女干部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程显玉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孙娜同志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店埠镇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郝春凤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

张所芹同志任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职务;

林波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任勤利同志任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列市招生考试中心编制);

赵峰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李涛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身份、编制性质、职级、待遇均不变);

晋利刚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务;

朱平平、于军河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刘维江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列市人民防空服务中心编制),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亮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综治维稳中心主任职务;

高瑞华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孙进林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职务;

李士波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党总支部书记;

任强同志任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邴其建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身份、编制性质、职级、待遇均不变);

贺明才同志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

梁静同志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待遇均不变),不再担任市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

张志明同志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

逄金海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职务;

展明远同志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吕春霞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身份、编制性质、职级、待遇均不变);

张绍日同志任市信访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李亭岩、王显梅同志任市融媒体中心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职务;

蒲永辉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

袁显海同志挂任河头店镇党委委员(身份、编制性质均不变);

李园涛同志挂任马连庄镇党委委员(身份、编制性质、职级、待遇均不变);

李杰同志任日庄镇党委组织委员、三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沽河街道党工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职务;

李振兴同志任日庄镇四级主任科员,挂任日庄镇党委委员(职级、待遇均不变),不再担任市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

史学家同志挂任日庄镇党委委员(身份、编制性质、职级、待遇均不变);

曹汉伟同志任院上镇党委组织委员,不再担任院上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孙小惠同志任店埠镇党委组织委员,不再担任院上镇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马宇同志挂任夏格庄镇党委委员(列便民服务中心编制,身份、职级、待遇均不变);

张伟福同志挂任姜山镇党委委员(身份、编制性质、职级、待遇均不变);

张波同志挂任望城街道党工委委员,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孝慈同志挂任望城街道党工委委员(职级、待遇均不变);

万洪波同志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级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

盖洪蓬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四级调研员职务;

左雪琴同志任市纪委一级主任科员;

杨贵东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崔学奎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一级主任科员;

董向前同志任市委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委机要局局长、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剑飞同志任市委统战部一级主任科员;

颜培成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

邹显福同志任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一级主任科员;

刘世伦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

于同荀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工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立云、咸立琴同志任市政协一级主任科员;

赵明江同志任市政协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汪丽英同志任市总工会一级主任科员;

姜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建义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一级主任科员;

左健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级主任科员;

倪寿华同志任市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赵宇恒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伟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

宋永良、王振勇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志军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张伟杰同志任市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吕洪波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义东同志任市审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苏玉廷、李永义同志任市委党校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赵鹏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孟宪京同志任市委第二巡察组二级主任科员;

耿坤鲁同志任市委第三巡察组二级主任科员;

崔福佐同志任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葛书功同志任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文基同志任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孙明辉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德阳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滕华秘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三级主任科员;

张佩华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三级主任科员;

谢玮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三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孙晶利同志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祝斌业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三级主任科员;

王晶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王晓峰、尹德志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主任科员;

张桂花同志任市民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高英杰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三级主任科员;

于鹏同志任市商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戴振海同志任市审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吴为鹏同志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任科员;

邴旭京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丁欢、徐娟、李文峰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四级主任科员;

陈晨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玉涛同志任市委机要保密局四级主任科员;

徐显磊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乔银先、王玺蕾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

冯连营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职务;

仉玮锋同志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海燕同志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吴新光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四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委党校理论部主任职务;

逄淑香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赵玉江、包顺善、周浩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王卫利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志熙同志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胡云涛同志不再担任市市场发展中心党委书记职务;

吕勇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医院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邹明波同志不再担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副书记职务;

陈玉海同志不再担任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职务;

张甜同志不再担任马连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王振举同志不再挂任姜山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吕树明同志不再担任市新闻中心党总支部委员、副主任职务;

隋九辉同志不再担任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兆波同志不再担任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春霞同志不再担任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市妇女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张世民同志不再担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徐会慧同志不再担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瑞生同志不再担任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职务;

高绪胜同志不再担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职务;

左常志同志不再担任市水产服务中心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李艳艳同志不再担任市工商业联合会四级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涉及机构更名的相关干部职务名称随机构更名相应更改,不再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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