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30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中共青岛市纪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扎实深入开展“为企业护航-纪委监委在行动”,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崂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辉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王光辉违规借用某律师事务所奥迪车一辆,用车费用合计1.5万元。王光辉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用车费用予以收缴。
城阳区应急救援中心原主任王学显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等问题
2020年5月,王学显负责区应急管理局法规与审批科工作期间,违规接受某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其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王学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东崔家疃村党支部原负责人崔磊贞纵容村民到项目工地聚众闹事等问题
2018年3月,崔磊贞在获知村委会原主任崔某某等人计划到某重点项目工地聚众闹事后,不仅未及时向上级汇报、予以制止,且提供村民代表名单供联系使用,纵容违法行为,给施工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崔磊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