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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补1500万元! 崂山区真金白银扶持乡村振兴 促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06-13 14:01 作者:朱颖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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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6月13日讯(记者 朱颖)乡村振兴,事关百姓福祉!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崂山区乡村振兴战略扶持办法 · 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崂山区用实际行动支持乡村振兴,进一步扶持发展壮大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按照最高15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的标准,分别对一类、二类、三类示范社区集体予以奖补,推动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的样板社区。

崂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持续发力“五大振兴”,荣获中国乡村振兴百佳示范县市、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培育了一批全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打造了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美丽休闲乡村和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开启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的崭新局面。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决胜之举和关键之要,是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发展的源泉。结合崂山区“作风能力提升年”“基层基础建设年”总体部署,崂山区出台了《关于推动崂山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对《崂山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扶持办法》进行了修订,着力整合资源、整合政策、整合力量,全面推动崂山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崂山区已经召开了区委农村工作会议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推进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打响了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发令枪”。

支持发展高效农业,推动农业专业化、产业化发展

崂山区鼓励种植园规模化集约经营。对按照设施化、生态化、数字化、智慧化进行集约管理的种植园,种植面积达到80亩以上,且成方连片的,按照总面积每亩6000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标准给予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对带动农作物种植100亩以上,收购比例不低于80%,并纳入数字化平台管理,对农户提供必要的生产物资和技术指导的订单农业经营主体,每带动100亩,给予20万元的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农业园区三产融合发展。对新建或改扩建的集科研生产、教育示范、观光休闲等产业业态于一体的农业园区,种植面积100亩以上,且具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设施的,按照农业园区总面积每亩1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给予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支持农业数智化发展。推进农业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于崂山茶、林果等优势特色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重点建设崂山茶数字化信息系统,推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逐步向数字化转变。对纳入全区农业智慧化管理平台管理的,统一发放数字标志。对新获评省、市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的,给予5万至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鼓励建设数字化聚集展销中心。

对在崂山区新建或改扩建的,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介本地优质农产品为主的展销中心,营业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并实际进行运营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当年本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亿、5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鼓励发展智慧渔业。对新建大型智能化网箱进行深远海养殖或新建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或养殖工船,单个(只)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经营主体同一建设类型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发展品牌农业,推动农业标准化、高端化发展

打造优势品牌集群。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区域公用品牌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农产品品牌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国内外名优农产品评比活动中获得奖项的,根据评比活动级别、影响力、名次等,给予1万至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同一或高度关联的经营主体,年度内奖补不超过6万元。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支持参加农产品专业展会宣传推介。由区统一安排资金租赁和搭建展位的,按照省外、省内市外、市内,每次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报经区农业主管部门同意,自行出资租赁和搭建展位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奖补具体额度视展会的级别、影响力、展位面积和特装情况研究确定。

支持发展总部农业。推动农业集聚化、共赢化发展

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力度。对引进中国农业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农业公司和知名专家团队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鼓励发展总部农业。对列入崂山区级以上农业产业链图谱的链主企业、领军企业,加大对其吸引相关企业在崂山设立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的奖励力度,引导其在引链、延链、强链上实现突破,对其引进的公司在科技研发、人才引进、经济拉动和财政贡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支持力度空前!高标准、全方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扶持

进一步扶持发展壮大农村社区集体经济。进一步扶持发展壮大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按照最高15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的标准,分别对一类、二类、三类示范社区集体予以奖补,推动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的样板社区。

村村争创乡村振兴示范标杆。出台办法,鼓励农村社区(村)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争先进、创标杆,获评区级“乡村振兴奋进奖”的社区(村),在获奖年度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用于本社区(村)“五大振兴”相关工作。所在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在各项创先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

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依照梯次推进、连续打造建设的原则,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方面培育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加强闲置资源利用。鼓励街道和农村社区利用农村闲置的厂房和农房等资源,吸引农业、文化、旅游、创意、金融、电商区域总部及高新技术等企业和创新创业实体在农村社区注册落户。建立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库制度。各涉农街道每年要建立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库,每个项目库不少于3个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立足实际重实效,鼓励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电子商务

鼓励发展高效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总部农业。按照有关农业产业扶持办法和政策措施,每年安排资金,在实施崂山茶“五项直补”、王哥庄大馒头加工产业直补等普惠益农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高效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总部农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做优做强。

按照《崂山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企业进行补贴或奖励。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予以奖补,建设完成一批街道级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

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发展。设立1000万元崂山区农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农村劳动力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贷款。

其中,对从事个体经营贷款额度5万元(含5万元)以下、创办企业贷款额度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实行政府免反担保模式。三年再累计投入1000万元,综合采用贷款贴息、信贷担保、互联网+农村金融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抓实强力举措,推进美丽乡村提质升级

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品质提升。挖掘整理历史资源,抢救一些濒危的非遗项目,推进非遗与全域旅游、非遗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挖掘申报一批能够体现崂山非遗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融合和展示崂山人文精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巩固拓展“百村千巷万户”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成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管护成效显著的社区、获评省市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称号的农村社区进行奖励。

出台办法,每年安排资金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社区进行生态保护专项奖励。继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积极引领全区农村常住社区家庭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不断增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着眼长远谋新局,加速乡村振兴人才的引进、培育和创业支持

加速引进一批乡村振兴高端人才。加大对产业急需人才引进力度,围绕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精致农业、体验农业、品牌农业等工作,精准对接相关产业领域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发挥行业领军人才作用。培育乡村振兴本土人才队伍。

统筹抓好社区干部、本土专家、本土企业家、基层干部、“新乡贤”“返乡客”、教育医疗人才、咨询专家人才等八支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乡土人才扶持奖补力度,在提高评选频率、名额和待遇的同时,试点差异化奖励办法,针对不同人才队伍给予有针对性的奖补政策。

加大对在乡、返乡、外来创业者的支持力度。鼓励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在乡、返乡、外来创业者到农村社区创业,项目落地且投资达20万元以上的,给予创业者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

亮硬招出实招,强化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

建立乡村振兴专家智库。组建崂山区乡村振兴战略专家库、农业产业集群联盟,对接省委、市委党校,衔接市内高校乡村振兴研究院智力资源和平台优势,每年确定不少于3个研究课题,推动落实研究成果,在乡村振兴政策研究、经验推广上实现创新突破。年安排区级专项资金,对崂山区乡村振兴战略专家库、农业产业集群联盟运行管理进行支持。

下一步,崂山区还将陆续出台各项政策细则,让政策更加饱满、更有分量,共同开创崂山乡村振兴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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