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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执法人员抽检一家涉氨企业 应急抢救物品过期近两年

2022-06-15 20:27 作者:陈志伟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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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原创】

记者 陈志伟

机房配备的生理盐水应急抢救物品过期;机房内低压循环桶、液氨储罐液位计缺少最高、最低警示标志;机房内液氨管道法兰等静电跨接线松动……为落实青岛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开展“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9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崂山区政府对青岛市崂山区的一家水产加工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共发现5项生产安全问题,全部当场督促整改完毕。

近日,青岛市安委会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举报曝光、纪委监委责任落实专项督查、跟踪问效、责任追究、定期调度等方式,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青岛市应急管理局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锤炼作风、提升能力、勇毅前行,创建“值得托付”党建品牌,开设“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新闻报道专栏,对相关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当天上午,青岛新闻网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安全专家来到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的一家企业,采取“双随机”形式,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这家企业1997年成立,现有员工11人,主要业务为水产品冷藏、加工、销售业务。

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与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询问企业生产情况等。随后,检查组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另一组去现场检查。

据现场专家介绍,该水产加工企业属涉氨企业,采用液氨进行制冷,这种企业最大的安全隐患是氨气泄漏导致爆炸或工人中毒,所以,检查当天,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走进控制室、液氨机房、配电室、冷库等区域,主要针对设备安全、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进行检查。

防护服穿戴演练 辅助人员未戴防护面具

检查组来到企业的控制室,在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后,执法人员请企业员工现场进行防护服穿戴演练,并现场计时。在企业控制室门口的一块空地上,企业作业人员在两名辅助人员的协助下,完成了防护服穿戴,用时2分04秒。

“防护服穿戴得还是比较熟练的,不过穿戴用时较长。”对于现场演练的用时情况,安全专家孙宗刚评价道,“防护服穿戴的时间是越快越好,这需要作业人员在日常加强训练,达到比较好的水平。”

“作业人员旁边的辅助人员,要从实战出发,在这种情况下,也要佩戴防护面具。”孙宗刚解释说,“如果发生氨气泄漏,辅助人员在机房周边协助作业人员穿戴防护服,氨气泄漏会对这些辅助人员造成意外伤害,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要佩戴防护面具,起到保护作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机房配备的生理盐水过期近两年

在机房入口的门廊处,记者看到了“安全柜”,安全专家打开柜子,对里面存放的生理盐水,硼酸洗液等应急抢救物品进行检查。

“这瓶生理盐水的有效期到2020年6月,现在已经过期接近两年了,非常不合适。后续要加强这方面的检查,保证配备的应急抢救物品在有效期内。”对于现场查出的问题,安全专家孙宗刚立即提出整改建议,他进一步解释说,“液氨机房配备的应急抢救物品主要有生理盐水、硼酸洗液以及一些日常的消毒物品,在出现了事故以后,应及时用洗眼器清洗眼部,用生理盐水或者硼酸洗液清洗咽喉、鼻腔,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低压循环桶、液氨储罐液位计缺少最高、最低警示标志

走入机房,映入眼帘的是“液氨有毒”、“易燃易爆”、“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等醒目的标识。在现场,记者首先看到的是一个蓝色的罐体,专家介绍这是低压循环桶,这里密密麻麻分布着各种手转轮,在低压循环桶的周边纵横交织着粗细不一的管线,管线上用不同颜色的箭头标识着管道流向。

“低压循环桶、液氨储罐液位计缺少最高、最低警示标志。”经过现场检查,安全专家发现了安全隐患,“这样不方便操作人员观察低压循环桶和液氨储罐内部的液氨高低状况,按照液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要求,低压循环桶、液氨储罐等相关设备,液位计应标识最高和最低的液位显示标志,方便日常巡查。”

“低压循环桶的液氨储量一般控制在30%,最高不超过容器储量的2 /3,液氨储罐的储量最高不能超过容器储量80%“。谈到设置液位计最高、最低警示标志的目的,安全专家孙宗刚说,“如果低压循环桶液氨储量超过最高值,容易出现液氨吸入压缩机,造成安全事故。如果液氨储量低于最低值,有可能说明系统氨量不足,压缩机排气温度会升高,制冷效率降低,会增加企业的相关成本。”

发现5项安全隐患 全部当场整改完毕

当天的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还发现了该企业存在的其他问题。比如,机房外事故风机电源线线路敷设低于1.8米未套管防护;车间内停用设备未挂牌警示;机房内液氨管道法兰静电跨接线松动等。

“通过检查,我们共发现各类隐患 5项,企业已全部当场整改完毕。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崂山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在涉氨制冷行业进行通报,对后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崂山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刘健宏表示,“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像这样的涉氨企业比较多,今年,山东省的安全生产条例修改之后,把涉氨企业纳入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管理,这类企业需要高度重视液氨的现场管理,企业要重视日常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空间布局方面要合理规划,该更新的设备要更新,该淘汰的设备要淘汰,抓本质安全。”

“通过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作为企业的负责人,会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整改,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王会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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