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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启动交通秩序整治“清风”1号行动 严查这九大类交通违法行为

2022-08-11 23:06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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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青岛市交警部门启动交通秩序整治“清风”1号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截止到当天下午16时30分,全市交警共出动警力3270人次,设置查车点位486处,共查处乱停车8657起,拖曳违法停放车辆15辆,教育劝离16451起。

为深入推进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净化路面交通秩序,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安机关夏季突出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要求,从8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清风”行动,通过开展“清风”系列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攻坚整改一批难点堵点乱点区域、攻克治理一批交通违法顽瘴固疾。为了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交警支队制定行动方案,成立“清风”系列行动指挥部,由支队长李世明任总指挥,副支队长阎冰任执行指挥,相关业务处室及各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强化分析研判,分波次行动,有针对性的调整执法重点。期间,以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市民出行体验的九大类交通违法行为为执法重点。分别是1、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行驶、乱变道、不礼让行人、使用手机、低速行驶、车窗抛物;2、机动车酒驾、醉驾、毒驾;3、飙车、炸街车、僵尸车;4、货车不靠右侧通行、超速行驶、放大号不清、故意无损或遮挡号牌、超限超载;5、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时吸烟、打手机、逆行、闯红灯、占用内侧道路行驶、不佩戴头盔、未悬挂号牌;6、行人乱穿马路、在机动车道内站立等候、翻越隔离栏;7、高速公路违规占用应急车道、不系安全带、长期占用超车道;8、国省县乡道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规载人,车辆经平交路口汇入主线未停车或减速让行,农村面包车超员;9、在不同时段、季节,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10日当天的“清风”1号整治行动中,各大队冒雨执勤,充分发挥路面执勤民警、巡逻警车、铁骑作用,紧盯重点路段、时段,加强区域内严管路违法停车、乱停乱放的管控查处力度,对长期违法停放的车辆实施拖曳等措施。上午9时40分,在市北区连云港路、龙城路路口附近,道路两侧有部分私家车和出租车在此违停,执勤民警对车上有驾驶人的进行劝离,并对在此长时间候客的出租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车辆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上午10时,在敦化路的汉口路至威海路段,执勤民辅警对沿线的18辆违停车辆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劝离车辆15台。据交警市北大队田明祯副大队长介绍,市北区敦化路西段(汉口路至威海路段)300余米道路两侧有40多家酒店,存在高峰时段道路双排停放车辆、机动车侵占人行道停车,造成人车混行的安全隐患。大队组织街道办、社区先后召开12次研讨会议,辖区中队民警对周边40多家酒店逐户劝导,做通商家思想工作,取消人行道上现有的机动车泊位,安装隔离墩、护栏,恢复人行道属性,确保人车分流,避免车辆占用人行道停车。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在道路单侧施划限时停车泊位,解决到酒店用餐车辆的停放问题,也保障周边群众出行安全。

上午10时30分,在利津路营口路路口一处酒店门前的人行道上,一辆外地商务车和一辆电动车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并侵占盲道,执勤民警通过电话找到商务车的车主,对其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车主表示,刚来青岛,对周边的路况不熟,承认违停的错误,往后一定依法、规范停车;不一会儿,到酒店送外卖的电动车驾驶人走出酒店,告诉民警,因为急着送单,没注意停的位置,下次会停到周边设置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在此执勤的交警市北大队辽宁路中队民警徐黎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按照规定入位停车,对于不按指示方向停车、越线停车、侵占人行道、盲道停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上午11时,在市南区西部的日喀则路上,在此执勤的市南交警加大巡查力度,一上午对违反停车规定的12辆机动车粘贴车辆违法停车通知单。在金茂湾广场南侧路段,一辆黑色吉普车违反停车规定,该车不但竖向停车,而且侵占公交港湾车站,严重妨碍车辆的正常出入,巡逻检查到该路段的交警市南大队隧道中队指导员崔风正发现后,马上拿起警务通把违法车辆拍了下来,并粘贴车辆违法停车通知单。据崔风正指导员介绍,日喀则路周边商铺林立,前来购物的市民较多,周边设有停车场,但个别司机图方便,在路边随意停放,易造成交通拥堵,也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违停的车辆,交警部门一律“零容忍”,今后将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全力解决城市道路乱停乱放的“顽瘴痼疾”。

据介绍,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是交警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市交警将采取措施不分昼夜对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严治严管。同时,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车辆临时停放必须规范有序,应当靠右顺向停放在路边临时停车位内,不得逆向或跨线停放,临时停车不得影响进出通道和路口交通,或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任何车辆不准停放,严禁机动车侵占人行道、盲道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顺向停放在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准停放在汽车临时停车位上。对违反停车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影响交通、造成交通堵塞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一律清障拖离现场。

另据了解,7月29日,青岛交警对外发布《关于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公告》,2022年8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高新区共347条道路确立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严管路段内(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车道及人行道)除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依法予以取证、处罚、拖移。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毛道光 通讯员 青交宣 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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