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控工作容不得丝毫懈怠。连日来,公安李沧分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场所码”应用监督检查,督促商家单位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检。
在大家万众一心携手抗疫之际,仍有个别单位、人员无视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对自身及公众安全不负责任,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近日,公安李沧分局在对全区“场所码”扫码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中发现,位于金水路的某购物中心管理松散,把控不严,商场入口的防疫工作人员未严格落实《关于规范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的通告》扫码查验要求,购物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员孙某检查、督导不到位,多名市民未扫描“场所码”进入商场。经调取现场监控,询问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9月11日,公安李沧分局对该购物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员孙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孙某某等7人予以警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经营业主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严格落实好“场所码”扫码登记要求,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逢进必检、不漏一人。
全体居民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测温、扫码和正确使用场所码,按要求配合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疫情防控面前,不容心存侥幸。公安机关将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希望人人守好每一道疫情关卡,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