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安睿
被判还钱1300多万元却拒不执行,还故意转移财产。日前,即墨法院执行局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1300余万元案款。
2012年起,张某租赁刘某建筑设备进行施工,拖欠租金一直未付。2019年,刘某将其起诉至即墨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向刘某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3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刘某遂于2021年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进行全方位调查,并依法对张某进行传唤。张某称他自己在外地,拒不到庭,态度嚣张恶劣。执行法官多次对张某进行拘传,均因张某不在拘传地而未果。
案件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张某对案外人可能有债权,执行法官立即动身进行深入调查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但案外人以款项未结算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没有就此止步,多方调查后发现张某转移了名下财产,执行法官敏锐觉察到这是一条重要线索。因张某财产均在外地,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奔赴济南、聊城、阳谷等地,对张某的房产、股权、公司账目等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案件顺利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打下坚定基础。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执行法官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并通过张某的律师对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慑于执行威慑及刑事制裁压力,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一次性付清1300余万元案款。刘某也对张某表示谅解,同意不追究张某刑事责任,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