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2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公告
2022年,各市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广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活动,持续推动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提质增效。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主动承诺践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产生了一批诚信经营、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维权快捷、消费者满意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全省广大经营者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经营者自愿参与、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市县有关部门逐级审核,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向社会公示411家2022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是对该企业既往成绩的肯定和褒扬,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如发现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可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对经核实的撤销其公示资格。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名单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实时公示内容为准。
希望获得公示的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为持续优化我省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