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岛城道路交通环境,青岛交警持续严打“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近期,青岛交警收到多条群众举报线索,逐条落实,查处多辆“炸街车”、改装车。
7月11日21时30分,即墨大队接到市民举报,在盛兴路有“炸街车”出现,要求立即查处。执勤交警迅速出警,很快在盛兴路与流浩河三路路口将嫌疑车辆查获。经查,驾驶人夏某某对车辆的排气进行了改装。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夏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告知车辆驾驶人恢复原状。
7月12日22时30分,按照群众举报的线索,开发区大队迅速出警,在五龙河路查获一辆“炸街”的摩托车,经查,该车私自改型且没有悬挂号牌,驾驶人也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随后,民警通过调取视频,设点检查,又查获一辆“炸街”摩托车,经检查,该车同样进行了改型且没有悬挂号牌,驾车人也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民警对上述两人无证驾驶无牌改装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随后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7月13日10时许,平度大队接到举报,在圣凯国际和金荷广场有人非法“飙车炸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获违法驾驶人许某。经查,许某系无证驾驶无牌驾驶,在平度某越野俱乐部对车辆的排气筒进行改装,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随后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随后,平度大队立即联合辖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该越野俱乐部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主管部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13日19时50分,黄岛大队接群众举报,星光岛三期南边路有炸街车。民警迅速出动,在星光岛金棕榈路将嫌疑车辆查获。经查,该车辆非法改装排气和加装尾翼,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民警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对驾驶员杨某处500元罚款,责令当事人恢复原车出厂设置和技术参数。
青岛交警将持续保持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拨打122进行举报。
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王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