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8日讯 近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发布消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工作实际,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文化新业态和旅游新业态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为青岛市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相关单位。申报类别为两大类:文化新业态项目、旅游新业态项目。
支持标准方面,对符合条件、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文化新业态和旅游新业态基地、营地、项目等,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方面,要求为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文化新业态及产业融合项目。年度奖补项目不超过5个;支持研学旅游、工业旅游、康养旅游、房车旅游等旅游新业态及产业融合项目发展,项目需具有交通、游览、休闲、卫生、安全等基本的旅游便利条件。年度奖补项目不超过5个。
申报要求,项目实际投资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项目需建成使用或营业,并常态化运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符合数字文化(或旅游)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具有产业融合性、创新性、示范性等特点,并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投资、建成开业需在政策有效期内(2022年1月20日(含)之后)。
申报材料、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信息,可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查询。市文化和旅游局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7:30,逾期不受理,请务必提前联系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留足初审时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