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对加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惠企利民政策宣传力度,加快推进政策落细、落地、落实,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举办《规定》政策说明会,会议邀请了青岛海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保利发展(山东)有限公司等8家房地产建设企业代表参加。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规定》有关内容、缴费办理流程等事项向企业代表进行了介绍;市财政局配套费征收使用及预算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另外,针对企业代表关心的新旧政策使用范围调整等涉及的具体问题,市住建和市财政业务负责同志也逐一进行了沟通解答。“对于我们开发企业来讲,本次政策调整体现了青岛市政府振兴实体经济发展的决心,降低配套费征收标准,极大地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市住建局为方便企业办理业务,还专门制定了配套费收缴服务办理指南,这都是我市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和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此次举办的首场政策说明会,不仅提升了企业、群众获得政策便利度和实效性,也为建立政企之间良性互动的沟通协商机制,增进互信、密切互动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