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正式公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改扩建段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3〕17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改扩建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3〕30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4处,名称分别为:青岛西、前阳、青岛高新、河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