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的生鲜回归“素颜”
青岛农贸市场全面卸下“生鲜灯” 拒不整改的经营业户将面临处罚
在青岛一家市场内,“生鲜灯”已经看不到了。
从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行,作为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美颜滤镜”,“生鲜灯”将正式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12月1日,记者走访了李沧区四流中路兴山路农贸市场、市北区商城路综合市场、西海岸新区珠江路一家果蔬生鲜超市,均未发现“生鲜灯”。
“买水果海鲜更放心啦”
李沧区四流中路兴山路农贸市场各类物品供应齐全,在这里,记者再也找不到“生鲜灯”的踪影。市场里,水果销售区摆放整齐,苹果、蜜桔、香蕉、柠檬等鲜果在白色灯光的照射下全是“本来面目”。“关于禁用美颜‘生鲜灯’的规定,市场管理群都发过通知了,以前大家用灯都是‘随大流’。如今有了管理规定,不让用就坚决不用,这是件好事情。”该市场“红岛海鲜货”摊位的老板告诉记者,如今摊位换上了白炽灯,在她看来,海鲜安全至关重要,“生鲜灯”的禁用非常有必要。正在购买海鲜的市民马女士说:“非常支持这种做法,为这样的好政策点赞,现在买水果、海鲜更放心啦。”
记者来到市北区商城路综合市场,在鲜肉区,有的商户已经换掉了“生鲜灯”,有的商户则只用了市场内的照明灯。一位卖肉的摊主告诉记者,“我们已经接到了市场的通知,必须撤下具有‘美颜’功能的灯,以前有商户在用,肉的品相可能看上去好一点,这回都取消了,挺好的。”在西海岸新区珠江路的一家果蔬生鲜超市,店家告诉记者,该超市鲜肉区和水产区早在11月中旬就统一更换成了普通的LED节能灯,蔬果区则沿用之前的白炽灯。
“再开‘美颜’要罚款了”
据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生鲜灯”禁用首日,青岛各区市开展了大排查整治行动,大中型商超、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管理相对规范,基本都换成了符合规定的灯具,在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市场还是发现了未能及时更换合格灯具的业户,执法人员对这类仍未落实到位的经营业户提出了整改要求。后续他们还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拒不整改的经营业户将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处罚。
截至目前,全市以“线上+线下”模式,多途径、多维度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活动26场次,培训市场开办方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驻场监管人员等1300余人,发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明白纸》2万余份,检查农贸市场109家、商超206家,指导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更换“生鲜灯”18000余盏。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对拒不改正的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生鲜产品“素颜出镜”。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孙晶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