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齐林新)野生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近日,黄岛公安分局六汪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对4名可疑男子进行盘查,发现他们非法狩猎野生中华蟾蜍700余只。
3月7日,六汪派出所110民警巡逻至柏乡附近的河道时,看到一辆面包车停在路边,河道里有几名男子在收地笼。民警停车进行盘查,发现几名男子用地笼捕捉的全是蟾蜍,当即予以查扣,并将他们带至所内审查。
经查,嫌疑人周某永等4人对非法狩猎蟾蜍的行为供认不讳。2月20日,周某永等人从郯城驾车来到胶河柏乡段,将十几个地笼布置在河道里,等待蟾蜍钻进地笼。3月7日,周某永等人感觉地笼里应该已经捕捉了不少蟾蜍,就赶来回收地笼,不料还没来得及离开现场就被巡逻民警发现了。
经过清点,周某永等人非法捕捉的蟾蜍共计700余只。经过鉴定,这些蟾蜍系两栖纲无尾目蟾蜍科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六汪派出所会同森警大队对周某永等人进行深入审查,周某永等人承认之前还曾捕捉过一次蟾蜍。目前,嫌疑人周某永等4人因涉嫌非法狩猎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民警将700余只蟾蜍全部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