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社会> 正文

司机将车违停人行横道酿车祸 法院判赔偿15万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张岩 2017-10-04 10:22:13 字号:A- A+

本报湘潭讯 违规停车会带来什么代价?湘潭一男子庞某将车停在人行横道上,因与他人的摩托车发生事故,导致摩托车车主受伤,庞某也因违规停车被判赔15万余元。

2015年10月,蒋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一人行横道时,与庞某违章停放的三轮汽车发生碰撞,致蒋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中蒋某承担主要责任,庞某承担次要责任。蒋某受伤后,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鉴定为九级伤残。出院后,蒋某亲属要求庞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18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蒋某将庞某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庞某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行驶前应履行购买交强险义务,由于庞某未遵守法定义务,经合计,法院判决庞某应赔偿15万余元。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