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社会> 正文

车未让人遭罚款扣分 司机感蒙冤起诉交警队

来源:华商网 作者:张建利 2017-11-08 07:51:55 字号:A- A+

李师傅因驾车未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被记录交通违法,罚款100元扣3分。李师傅觉得自己冤,辩称当时站在斑马线上的行人被绿化带遮挡,他根本无法观察到。昨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司机辩解:绿化带挡住了行人

李师傅说:“9月1日,我开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朱雀大街与大学东路路口时,在过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人,被交警的电子眼拍下了,处100元罚款扣3分。”从电子眼抓拍的照片上看,李师傅行驶过斑马线时,一名女子站在斑马线上试图过马路,但李师傅的车并未停下。

“交通状况是动态的,我当时在外侧车道,旁边是用来分开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绿化带。这个行人在路口处的位置和绿化带差不多在一条线上,甚至还在靠里一点的位置。我从远处驶来,在我的视线范围,这名行人完全被绿化带遮挡。”李师傅说,“我前方也有车,可视范围就更小了。当时跟着前车,行驶至路口几乎已到斑马线的位置时,我才发现该行人一动不动地站在路口绿化带旁,此时如果紧急刹车会造成追尾,只好缓慢通过斑马线。如果我远远地看到这名行人在路口过马路,我有充足的时间,肯定会停车让行。”

交警:原告行为确系违法

昨日,在被告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碑林大队的答辩状上,记者看到,碑林大队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避让。“规定中的应当即必须的意思。”碑林大队答辩道,“原告驾车路过人行横道时,有一名女性和非机动车正在等待通过,原告未停车避让,而在短时间内直线通过,违反了法律规定。”

“原告在诉讼中提到了种种假设(如行人当时并未准备过马路),对违法事实提出质疑。”碑林大队认为,实质是该行人正准备过马路,但是因为有车辆不避让不停车才停下来没有过马路。

而对于绿化带遮挡司机视线的问题,碑林大队称,绿化带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司机判断这名行人是否要过马路。

昨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知道一下

  道路不同 车让人该咋做

  昨日,华商报记者咨询了西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他根据自己的经验给出城市道路行人和机动车相互礼让通行的几种情形。

  ■混合道路 行人在混合道路人行横道上行走,接近行人车道的车辆应该礼让行人通过,而行人对向车道的机动车则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当行人已经通过一条车道之后,原先礼让的车辆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而当行人站在道路中心线位置时,行人准备通过的车道车辆需要礼让行人。

  ■道路中央为绿化带 道路中央用绿化带隔离,行人站在道路中央绿化带缺口处等待时,行人即将通过的道路一侧所有车道机动车应该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可通行。

  这位负责人表示,机动车礼让行人是驾驶员最起码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驾驶人在遇到人行横道、斑马线时,应减速慢行,观察是否有行人,然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尤其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更应主动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记者 谢涛 摄影 张杰 )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