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替女友出头男子挥刀伤人命
和同事间偶有矛盾本是平常之事,可女子周某却因此怀恨在心,并找到男友张某告状。张某非但没有劝慰女友,反而不顾后果为其报仇,他怀揣两把尖刀在女友同事师某下班的必经之路围堵。待对方出现后,女友刚指认完,张某便上前将利刃扎向师某,致其死亡。12月14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为女友出头杀人情侣二人一并被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周某因故与被害人师某(男,殁年29岁)产生矛盾。今年3月27日,张某携带刀具与周某共同前往通州马驹桥镇附近等待师某。师某到达上述地点后,张某经周某指认,迎面拦住师某,双手各持一把刀分别扎刺师某左乳头内下侧、左腋处各一刀,致其死亡。经鉴定,师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击刺左胸部,刺破左心室及左肺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张某、周某作案后逃离现场,今年4月21日,张某父亲带领民警将张某抓获。一天后,周某在河南省郸城县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某持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并在案发地点指认被害人,其行为同样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某为张某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辩解非故意杀人监控录像揭真相
对于起诉,张某自称认罪。张某在法庭上说,女友周某与被害人师某是同事,案发当天女友刚回家,就哭哭啼啼向他告状。“她说厂子有一男一女欺负她,连当天的工资她吓得都没敢要,我听了也很生气。”张某称,他和女友商量了一下,决定二人先去厂子把工资要回来。
虽然张某自称二人出门是为了要工资,但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出门前张某就将两把水果刀带在了身上。对于如何解释这种行为,张某在法庭上并没有正面回答公诉人的提问,只是反复称自己“特别气愤,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对于之后发生的事情,张某也是一再找借口为自己辩解。根据张某的说法,他和女友要完工资后,他因腰部不适在路边休息了片刻,此时恰巧遇到与周某产生矛盾的师某经过。他上前质问为何对方欺负女友,这才动起手来。不过公诉人表示,这与案件的情况并不相符。
根据公诉人出具的监控录像显示,张某并非只是在案发地点稍作休息,而是等待半个小时之久,周某刚指认从对面走来的师某,张某便冲上前去不由分说动了手,掏出尖刀扎向对方。
“作案后我特别害怕,就找了一辆摩托车骑回河南了,但也不敢进家门,在玉米地里睡了好几天。”张某称,在告诉了父亲此事后,是他要求父亲去找警察带走自己的。
女子辩称事先并不知男友要杀人
虽然张某认罪,但其女友周某却不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我回家后确实跟男友说过我被欺负这件事,可他没跟我说要采取什么行动。”周某称,直到二人要回工资,她才看见张某随身带着刀,“他没有跟我说想要杀人,我也没想到他要杀人”。
虽然周某在法庭上称自己事先对男友的复仇计划不知情,但公诉人另外出示了多组证据。根据此前周某所作供述显示,其在出门前就得知男友随身带了两把尖刀,准备报复与她发生矛盾的同事。对于为何自己的供述前后矛盾,周某在法庭上也未作辩解。
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