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10年前令人发指的案件近日再一次曝光在大众面前,却是因为当年已经审判有罪的当事人不断地喊冤和申诉。
当年,上初一的孩子汤兰兰的一封手写举报信,让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如今,事情已过去10年,其中已有5人刑满释放,但这10个涉案家庭一直在申诉,近日,此案的申诉代理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受到了最高检的约见。
今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刑满释放的汤兰兰母亲,丈夫尚在服刑的姑姑和申诉代理律师,汤兰兰母亲万秀玲表示很冤,认为当年是别人教唆孩子制造了这起案件;代理律师觉得此案疑点颇多,申诉应该会有转机。
[汤兰兰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们,右边为汤兰兰]
案件回放
2008年10月3日,正在读初一的14岁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在这封手写给公安机关的信件中,汤兰兰控诉称其不满7岁时即被父亲强奸。其后,又遭爷爷、叔叔、姑父、姨夫、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或轮奸长达七年之久。其奶奶、母亲知情后,非但没有阻止,反而为施暴者提供帮助或直接从中营利。
[汤兰兰的举报信]
公安机关立案后,这个仅有六十多户人家的村庄先后有十余人被抓捕。
事发时,汤兰兰的父母、爷奶等8名亲属被警方带走,家中仅剩4岁的小弟弟。被拘45天后,爷爷在看守所内死亡,尸检鉴定书中的案情摘要载明,他大量吐血,送医抢救无效。随后,奶奶被取保候审,而小叔汤纪(继)彬和表哥丁福、在被羁押320天后,转为监视居住。8年过去,对他们的处理再无下文。
[汤兰兰家人及村民被判刑的示意图]
2010年10月一审判决下达时,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终,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罪名对11名村民判处了刑罚。其中,汤兰兰生父汤继海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该案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汤兰兰的姑父刘长海是其中之一。他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为此,其妻汤玉梅已经奔波了10年。
[汤兰兰的姑父刘长海的申诉书]
事发后,汤玉梅不断往返于哈尔滨、沈阳、北京申诉,涉案家属们与她结伴出行。2014年及2016年,黑龙江省高院及省检察院曾两度驳回刘长海的申诉。
2018年1月26日,汤玉梅、万秀玲与申诉代理律师付建一同上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书。
妈妈:孩子平时很乖巧、
应该是别人教唆的
汤兰兰的妈妈万秀玲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时表示很冤。“我女儿在家的时候,没有跟任何男性发生过性关系,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负责任地跟你说,被判刑的所有人都是被冤枉的。作为孩子父母,我们怎么可能会强迫自己的女儿去卖淫呢!”
据万秀玲介绍,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女儿从学前班开始就在外寄宿,一年花四五千元,一直到案发期间,孩子只有很短暂的时间在家里上过学。
当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问到平时与孩子的关系是否融洽时,万秀玲说:“在孩子10岁之前,我们一个大家庭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大家都对孩子非常好,特别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孩子也很听话,虽然上学后,相处时间不是很多,但关系一直特别好。”
提起当年的事情经过,万秀玲觉得事情来的莫名其妙。“孩子在6年级开始就寄宿在王凤朝家,王凤朝我们此前并不认识,因为他家离学校很近,加上村里有3、4个孩子寄宿在那,为了平时捎带东西方便,所以我们经人介绍也把孩子放在他家寄宿了。”
至于为什么王凤朝夫妇会成为自己孩子的干爸、干妈,万秀玲表示并不知情。
万秀玲说,那年暑假,因为孩子需要补课,就没有回家,她还去了一趟,给孩子送了补课的钱。
事情到了10月3日,万秀玲接到孩子电话,孩子在电话中告诉母亲怀孕了,“当时,我还以为孩子在外面交了不好的朋友,于是问她是谁的,没想到她说是她爸的。”
隔了两天,万秀玲叫上孩子大姑汤玉英一起,到王凤朝家想把孩子接回来。汤玉英的儿子丁福开车送她们。
但孩子没有接成,“当时,孩子一直在哭,啥都不说。后来她干妈把我拉到一边,说孩子怀孕,是她领的孩子去做的流产,还给了我一张B超单子,但我没读过什么书,也不认识。我说你有什么权利不告诉我,带孩子去做流产。”
后来,万秀玲想先把孩子带回家,但孩子不肯,“在拉扯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孩子的头,干妈一家说我打孩子。”
“最后,孩子姑妈说先回去吧,走到窗户口时,孩子说,妈我要把你们都送进监狱,我问孩子为什么,孩子不说,后来王凤朝也说要把我们都送进监狱,我还跟他争执了几句。”
“回到家后,月底的时候,公安局把我和爱人与小叔子抓到公安局去,后来判了我10年,呆了8年多。”
万秀玲说,判决书中所称的淫秽录像什么的其实她家里根本就没有。
万秀玲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她在2017年6月出狱后就去找过孩子的干爸、干妈,但他们一直躲着不见她。
在去派出所落户时才知道孩子户口已经迁走了。经过努力,孩子迁走后的户口虽然找到,但孩子一直联系不上。
万秀玲表示,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能够找到孩子,还原当年的事件真相。同时她也表示,希望孩子能够回家,毕竟十年没有见到孩子了,真的很想她。
对于当年事件的起因,万秀玲说:我觉得孩子肯定是受了别人的教唆,孩子本来很乖巧,肯定想不到这些事。”
出狱后的万秀玲去看过还在服刑的丈夫两次,她觉得丈夫精神状态还行,就是瘦,“现在连100斤都没有了。”
通过别的人在网上查询,万秀玲找到了目前的申诉代理律师,她觉得这个律师人很好,“他都是免费给我们代理,一分钱不收,前几天还陪我们去了北京的最高检。”
“出狱后,在亲戚家呆了两个月,后来出去打工,一个月2000多块钱,仅够维持生活。”这就是万秀玲目前的生活状态,同时她表示会一直申诉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孩子姑姑回忆当年情形:
不相信爱人和孩子有关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今天和汤兰兰的姑姑汤玉梅取得了联系,她向我们回忆了当年的场景。
[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刘长海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受访者供图]
“当时公安局就上我们屯子把人抓了,说要带走了解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是因为啥。”汤玉梅回忆说,当时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和被抓走的人也联系不上,直到后来有人告诉她是因为孩子(汤兰兰)说这些人强奸她。当时公安局12月5日逮捕了汤玉梅的丈夫,直到12月10日才给他们下达逮捕通知书,写的案宗是强奸。汤玉梅非常不能理解,她跟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说:“他根本不是那样的人,那个孩子(汤兰兰)从小在我们村里长大,我们离的不算太远,小时候上我们家玩就当自己孩子一样,我爱人也看不出来跟这孩子有过关系。”
“我丈夫当时判了15年,现在还在服刑。我们希望孩子出来说真话,到底怎么回事,把真相说出来,毕竟这孩子是个受害者,但究竟谁害的她,让她要把真话说出来。我们说受冤了,但公安局已经这么判了,就凭这孩子的口供就定案了,二审法院也维持原判,没有开庭,就调查了当事人一次。”汤玉梅断断续续诉说着这些年的遭遇。
事发至今有十年了,他们一直在申冤。她说:“我们上访持续了10年,这件事对我们的影响也很大,毁了我们十多个家庭。我们也一步步在申诉,省高检、高法,但一直没有给我们回应。
‘就算当时这些人都认罪了,承认了,但承认都是被打的。”
汤玉梅说当时自己就怀疑过,“我问来送逮捕证的人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可能强奸呢?他们就说,你就别问那么多了,你爱人脑袋都保不住了。”
汤玉梅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法院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能够再审。要求对汤继海、刘长海、万秀玲宣判无罪。
被羁押320天的小叔和表哥
申请国家赔偿
此案的申诉代理律师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2018年1月17日,汤兰兰的小叔汤纪(继)彬和表哥丁福已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近年申诉费用、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共计15万元。
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和理由为:
赔偿请求人自2008年10月27日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12月5日被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直到2009年8月7日被监视居住,共计320天。
申请人自2009年8月7日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以来,监视居住期限早已届满,公安机关并未移送审查起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此特向贵单位申请给予国家赔偿。望依法赔偿。
律师:此案疑点颇多,
应当宣告无罪
此申诉案件的代理律师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去年7月,出狱后的万秀玲找到他,请他代理此案。付建看了万秀玲的部分案件材料后,觉得此案疑点颇多,决定接受代理,免费帮助他们申诉。
对于此案,付建律师觉得此案疑点较多,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份B超检验单子,相同时间、相同医院、相同医生,出现了不同检验结果的B超单子;
第二,女孩爷爷看守所死亡的结果存疑,尸体未经家属签字就火化,而且直到现在,骨灰还没有由家人领取;
第三,女孩的陈述不符合常理,当时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在报案陈述材料中,时间、地点、环境与事实不符;
第四,证人证言存疑,都是在看守所同监舍其他嫌疑犯的证言,证明当事人串供和作案时的情景;
第五,所有的被告人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都翻供,否认犯罪行为,称口供是刑讯逼供所致,在开庭时也是翻供,不承认犯罪事实;
第六,没有能证明犯罪的体液、毛发等鉴定材料,以及现场确认等。
[案卷中收录的两份B超单,显示两种不同结果]
付建律师认为,目前该案疑点比较多,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只能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对于媒体的采访,当地警方尚未作具体回应。
到底是全家和那么多村民对一个小女孩做下了这令人发指的罪行,还是真像汤兰兰的妈妈等人所说的,他们是冤枉的。真相还在路上,但是相信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这起案件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