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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总利用U盾挪千万公款获刑9年:炒股、投资房产

2018-09-18 15:27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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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保安公司女副总挪用千万公款)

从保安公司一个普普通通的会计成为公司副总经理,其职业生涯可谓志满意得。

没想到,眼见着工作上步步高升,公司财政大权又紧握在手,这位平日里热衷炒股的研究生女副总,竟忍不住打起了公司银行账户U盾的主意……

“犯罪嫌疑人黎某利用担任保安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会计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0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近日,郴州苏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黎某挪用公款一案。据悉这是今年郴州市苏仙区监察委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的第一例职务犯罪案件。

目前,黎某被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追缴其未归还的公款1100余万元。

挪用公款炒股、炒期货

研究生毕业的黎某成长之路可算平坦,1996年开始担任郴州市保安公司会计,2004年被保安公司任命为财务部经理,2012年被任命为保安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兼任财务部经理、会计。

因保安公司的工商银行账户只有一个U盾,其他银行账户有两个以上U盾,都由黎某保管,所以黎某在自己办公室操作就可以转账。平时喜欢炒股的她觉得,这是天赐良机。

2011年1月4日,黎某第一次登录郴州市保安公司的银行账户,使用其保管的U盾直接进行网银转账操作,挪用公款50万元至其个人银行账户,并在同日将该50万元转入其个人的证券账户用于购买股票。没隔多久,黎某又从保安公司银行账户挪用公款10万元,用于购买股票……就这样,黎某先后54次,共挪用公款813万元用于购买股票。

之后,胃口越来越大的黎某又“改行”炒起期货。2014年9月1日和5日,黎某分别从保安公司账户上挪用公款共60万元用于炒期货。到2016年11月,她已先后18次共挪用公款人民币317万元用于炒期货。与此同时,黎某还一直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经营药品,在药品经营活动中,她分15次共挪用公款15万余元。

亏空后投资房产补窟窿

直到2017年4、5月份,黎某亏损了近700万元。正当黎某困恼之际,她认识了某小区的开发商肖某,便将挪用亏空公款的事情告诉了肖某。肖某建议黎某投资一些大项目,挽回损失。随后,肖某向黎某介绍,他正和朋友运作着一个房地产项目,负责这个项目融资居间服务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运作,并反复承诺,黎某出钱后会回报其500万元好处费。于是,黎某答应了。

在肖某的撮合下,2017年11月15日,黎某和这个项目总负责人的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协议》,紧接着,黎某又和承建公司签订了《关于垫资支付履约金协议书》。这两份协议主要内容是黎某垫资100万元履约金可获得500万元风险报酬。协议签订后,黎某为了尽早促成项目,获得500万元报酬,便挪用公款235万元进行该项目的运作。另外,黎某还挪用了120万元给肖某用于其公司运转和日常开销。

仿造、伪造对账单过审计

这7年里,黎某又是如何应付财务审计呢?检察院表示,每年,保安公司都有内部审计,自认聪明的黎某都是通过造假对账单通过了审计,她选择余额比较简单或者对账单不规范的银行,仿造对账单,或者直接伪造虚假的对账单。

其间,郴州市国资委对保安公司进行过一次财务审计,由于一些票据丢失没有做财务凭证,黎某发现公司账户上有264477.24的资金缺口,为了应付审计,黎某伪造了一笔支付养老保险金264477.24元的财务凭据来做账。后来,她又将该笔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内。

就这样,2011年1月至今年2月,黎某利用其管理、控制保安公司公存账户和负责财务做账的职务便利,从公司公存账户转款人民币1700余万元至其个人账户,并通过篡改银行单据和银行存款对账单的方式以应付单位审计检查。其挪用的公款中,用于购买股票、炒期货、药品销售以及项目运营投资等营利活动共计人民币1300余万元。至2018年3月案发时止,黎某归还公款500多万元,仍占用公款1150多万元。

近日,黎某被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追缴其未归还的公款1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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