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霸座”行为今年屡屡出现,当事人被罚款,并被限期不许乘车。近日,在包头开往大连的快56次列车上,又出现一名“霸座女”,这一次,她被警方拘留了,这个22岁的女孩也成为第一个因“霸座”被行政拘留的乘客。
一段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一名占座的女子拒不让座,也不肯向乘警提供她的车票。在乘警的一再要求下,女子终于拿出了自己的车票。
在交涉的过程中,这名女子态度蛮横,甚至辱骂乘警,拒绝配合调查。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天下午列车到达辽宁大石桥车站后,乘警将这名女旅客移交给车站派出所。因扰乱列车秩序,刘某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这个消息被披露后,多位网友点赞并转发。有网友对乘警的处理表示支持,“干得漂亮,就应该这样,不服管就强制带走,否则太嚣张”。有网友评论,“给这样的执法力度点个赞!”
针对屡屡出现的“霸座”行为,网络上有关加强执法的呼声一直很高。为治理“霸座”行为,今年10月,《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该条例已于12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