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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龙门石窟佛首现身纽约 文物海外追索难在何处?

2018-09-15 10:15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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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疑似龙门石窟佛首现身纽约拍卖会,流失文物海外追索难在何处?)

“恢弘巨作,唐代石雕佛首像。尺寸巨大,雕工精湛,刻画细腻,观其五官轮廓,平静柔和,慈素庄严。”这是纽约苏富比9月12日秋拍图录中对编号为5号的一座佛首的介绍。

因该佛首被发现疑似盗掘自中国龙门石窟,最终于开拍前被撤下。目前苏富比的官方网站上,展示的拍卖结果从4号拍品直接跳到6号。

龙门石窟研究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对《财经》记者称,国外确实有一些龙门石窟的流失文物,但他们也“无能为力”。

近年来,中国在流失文物海外追索上不遗余力,但却面临重重阻碍。此次现身的疑似龙门石窟佛首的未来命运殊难预料。

疑似龙门石窟佛首现身纽约文物海外追索难在何处?

苏富比纽约9月12日“琼肯:中国佛教造像”高古佛像拍卖专场图录中的佛首雕像

疑似龙门石窟佛首现身纽约文物海外追索难在何处?

《支那文化史迹》中的佛像照片和龙门石窟1720窟现状

疑似龙门石窟佛首现身海外拍卖图册

这座唐代石雕佛首像本是“琼肯:中国佛教造像”高古佛像专场中的一件拍卖品。图录介绍,佛首雕像高70cm,估价200万-300万美元。由1978年去世的美国著名收藏家史蒂芬?琼肯三世收藏。

对史蒂芬?琼肯三世的介绍称,他1905年生于布达佩斯,1918年建立通用机械制造公司。他在高峰时期藏品数量一度高达2000余件,“包括瓷器、玉器、青铜器、佛教造像等,缔造了一个璀然于世的收藏传奇。”图录还显示,这件佛首来源通运公司,曾出现在1955年通运公司的拍卖图录中。通运公司由民国富商张静江1903年创办,经营古董、瓷器、茶叶等生意。

苏富比的拍卖图录推出后,即引起收藏研究人士和古代造像爱好者的关注。阳新是佛造像的收藏研究者。他对《财经》记者说,8月28日看到图录后,在一些微信群里,大家就开始热议拍品的真伪,5号佛首很快引起关注。“我当时判断这是真品,唐代样式,开脸的眉宇、嘴唇的威严感符合年代特征,龙门石窟多是这种感觉。”为了求证,他找到日本编著的《支那文化史迹》,该书以图为主全面系统介绍中国建筑、宗教、艺术等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史迹。

阳新说,他在《支那文化史迹》中找到了佛首出处,与龙门石窟的一副佛像图反复比对后,他认定与5号佛首是同一个。他还表示,查找通运公司在1920-1949年期间的贩卖文物记录,应该能查到此佛首的盗掘时间等信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9月13日下午,龙门石窟研究院的负责人称,此次拍卖的佛首石雕确实很吻合1720窟的佛像。“但仅仅依靠照片,我们是无法做出最终的判断的,必须要有机会见到实物之后,才能做出最准确的结论。”

针对此事,苏富比拍卖公司9月14日对《北京青年报》记者作出回应称:“直到我们的拍卖品图录出版之后,我们才注意到雕像的一个画面和上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一名日本摄影师在洛阳罗门石窟拍到的照片非常相似。”

苏富比拍卖公司表示,经过苏富比与雕像的拥有者、琼肯家族的讨论,最终双方决定将该拍品撤出9月12日的专场拍卖,以便有更多的时间审视各种可行的方案。

流失文物海外追索难在何处?

中国文物流失海外的情况严重,近年来已引起重视。2017年印发的《国家文物局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将强化社会文物管理,加强中国流失海外文物数据库建设,推动文物追索返还取得新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对《财经》记者说,对于一些疑似文物,有关部门首先应通过各方努力证实是否是丢失的文物,并通过确凿的证据证明它的盗窃时间、流失时间。“如果流失的时间,在上世纪中期或者上世纪前期,那追索难度很大。”

霍政欣介绍,文物回归有多种途径。

其一是通过双边执法途径。2009年1月中美两国签署《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实施进口限制的谅解备忘录》,对文物保护交流与合作、执法及信息分享等做出规定。美国执法机关可以据此启动调查程序,如确认属于备忘录中需返还的文物,即启动返还程序。“这几年每年都有属于这类情况而返还的文物,但都是备忘录签署生效之后的这些年流失出去的文物,对备忘录签署之前流失的文物没有溯及力。”霍政欣表示。其二是通过国际诉讼。这两种是广义的法律途径。“但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比较困难,比如首先要根据中美之间多边协议、双边协议、美国国内法律,看有没有追索的法律依据。”霍政欣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保护各国文化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文化财产免遭偷盗、盗掘和非法进出口的公约。中国1989年加入此公约。美国也加入此公约,并在1983年通过《文化财产公约执行法案》。

对此,霍政欣认为,“该国际公约约束力较弱,对加入公约前的文物流失没有溯及力。一般民众认为被盗被抢的文物就应该返还,但实际上不是那么简单,尤其是历史上丢失的文物。国际法、双边条约等对之前在历史和战争中遗失的文物没有溯及力,法律也是随着人类文明进程发展不断完善和制定的。”

再看美国国内法律,也面临很多障碍。美国有善意取得制度。收藏者很可能会声称自己购买的时候不知道是被盗文物。即便是非善意取得的,还面临美国法律中的诉讼时效问题。美国一些个别州,创设了比较有利的时效起算时间。因此,提起法律诉讼还需要研究国际法、国内法、文物所在州的法律。

另外,谁是适格的主体可以提起诉讼,在中国也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根据中国文物保护法,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如果提起文物诉讼,由国家层面来主张最合适。但中国又一直主张国家主权豁免权,使得起诉受到限制。比如2017年的章公祖肉身佛像追索案,在荷兰提起诉讼的就是福建大田县吴乡山阳春村村民。“村民是村委会的成员,荷兰法院不知道村委会是什么机构,我向荷兰法院提供的一个专家意见就是解释什么是村民委员会、为什么他有诉讼主体资格。”霍政欣说。

法律诉讼之外,尚有多种途径。霍政欣称,参加拍卖再买回来即商业回购,也是一种办法,但现在不太被支持。“国内一些国有机构参加拍卖会推高价格。现在国外一些拍卖行也经常打着中国被抢文物的噱头,导致价格高企,甚至在中国竞买人之间展开竞价。文物历史上被抢了,被伤害一次,现在拿钱买回来,互相竞争,这不是第二次伤害吗?

文物回归还可以通过捐赠和政府间谈判的方式。比如,价值价值3.1亿的圆明园兽首,最终由法国皮诺家族捐赠给中国。法国2015年向中国返还原藏于法国吉美博物馆的大堡子山文物,则是通过政府间双边谈判。“那是双边政府长期谈判的结果,法国最终做出妥协和让步,并规避了国内法的束缚。法国的文化遗产法规定,国有机构收藏的文物都是法国文化遗产,政府无权把所有权交给外国。中法两国为此谈判很久。大堡子山文物原藏于法国吉美博物馆,来自法国收藏家的捐赠。最终通过协商,先撤回捐赠,再通过法国私人收藏者返还中国,中间绕了一些弯路。”霍政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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