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3月27日电(记者 王晓丹)近日,深圳“某幼儿园老师用手机拍摄班内男性学生的下体照片”事件在网上传播,造成恶劣影响。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27日晚间通报,该幼儿园6名教职工因构成使用偷拍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均被处罚。
经查,该幼儿园创办人兼园医任某芳(女,76岁,中医,曾有行医经历)、行政园长肖某群(女,37岁)、园医任某华(女,42岁)、生活老师赵某英(女,39岁)、于某芹(女,38岁)、后勤老师张某鑫(男,31岁)6人在未告知且未征得幼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男性幼儿下体照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构成使用偷拍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3月27日,福田警方对违法行为人任某芳、肖某群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因任某芳年满70周岁、肖某群正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婴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两人的行政拘留不执行;对违法行为人任某华、赵某英、于某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处罚。
福田区警方表示,除查明上述事实外,未发现违法行为人将涉案照片用于其他用途,且未将照片外泄上传网络,也未发现幼儿园在幼儿食物中添加药物或向幼儿喂药等其他情况。网络传播的“幼儿园拍摄男性幼儿下体用于医疗研究”的言论属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