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做政策解读。其中,明确区、县(市)政府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对认定“杭派”名校长、卓越校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实施意见》共22条,涵盖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教师发展和教师地位待遇等四个方面。
《实施意见》提高了教师的准入门槛,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全面实施教师资格5年一周期注册制度,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同时,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直接考核方式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鼓励从行业、企业中聘请优秀专业人才担任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在教师的薪酬待遇上,建立健全教师绩效工资调整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调整联动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民办学校要按照聘任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教师工资并落实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在分配方法上,建立以师德为核心、绩效贡献和专业发展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着力做好增量分配,有效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倾斜;绩效工资分配时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折半计算。
《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教师的荣誉制度,每年选树一批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每3年选树一批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级杰出教育工作者,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为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本市户籍教师持该荣誉证可在本市境内免费乘坐公交车、轨道交通和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博物馆。为担任中小学班主任满二十年的在职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市本级对所属学校相关教师给予一次性5万元专项绩效奖励,区、县(市)对所属学校相关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此外,杭州还加大了对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准备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培养1000名35周岁以下各学科新锐教师、500名各学科(领域)“杭派”名师、100名“教育家型”名师。每年认定100名“杭派”名师、20名“教育家型”名师,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校长525培养工程”,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500名优秀年轻骨干校长、200名优秀“杭派”名校长、50名“教育家型”卓越校长。每年认定40名“杭派”名校长、10名卓越校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目前杭州共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307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