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
建立有效的长期监管机制,定期对辖区内的微机维修点和维修人员进行资质排查,对不具备维修资质或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的维修点予以警告、处罚;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公示栏,通过对微机销售点和维修点的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具备资质的经营主体,对投诉率居高不下的经营主体,予以曝光;加强对微机行业的正确引导,让企业明确诚信才是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保证,鼓励企业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
立法部门应完善滞后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制定部门应当认真调查研究,加强对计算机领域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的了解,并根据相关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趋势性问题认真研究,完善滞后的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的实施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填补法律、法规条款的空缺。例如增加对售后服务者,商品运输者等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经营者的规范,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对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争议的解决出台更加标准规范的内容。必要的情况下应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对于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违法行为直接规定法律责任,由政府职能部门直接适用《消法》进行处理,取消各司其职的约束条款,避免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
国家立法部门尽快修订完善现有“三包”规定,增设相应罚则,明确处罚依据,加大不法行为惩处力度。同时,针对经营者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规避“三包”责任的情况,参照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难以判定的由经营者进行举证,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立消费者保护第三方检测机构
建立消费者保护第三方检测机构并通过各种途径让消费者知晓。提升消费者对该机构的信任感,树立该机构的在商品检测中的独立性、权威性,促进第三方检测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从而用消费者自己的手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记者 朱颖 实习生 袁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