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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新公司法本月实施 首张新执照亮相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3-03 13:35:09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3月3日讯 本月起,青岛实行新《公司法》。今天上午,青岛崂山百货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的工作人员花了10分钟就办好了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这也是我市发出的首张新版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对企业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等进行清理、规范,把记载事项相同的市场主体归并为一种格式,由原来的15种改为8种,版式也由以前的横版改为竖版,同时增加二维条码,方便电子查询。

    今天上午9点30分,记者在是行政审批大厅看到,青岛崂山百货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任永光副总裁在柜台提交了证件,大概10分钟后,他就领到了我市第一张新的营业执照。据悉,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采取了首期“零出资”形式申办企业。任永光满心欢喜的告诉记者,明显感受到了新政带来的便利吗,他本人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充满期待和信心,改革将为创业者释放红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潜力和我市经济发展动力。

    市工商局局长于显祥亲手为崂山百货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在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于显祥告诉记者,这次对《公司法》的修改以及国务院出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目的是放宽登记条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经过前期精心准备,顺利启动这项改革,颁发了我市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下步,我市还将研究出台企业住所优惠政策,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努力营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新《公司法》等要求,对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进行了修改,新版营业执照全面启用。新营业执照对企业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等进行清理、规范,把记载事项相同的市场主体归并为一种格式,由原来的15种改为8种,版式也由以前的横版改为竖版,同时增加二维条码,方便电子查询。自2014年3月1日起,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将对准予设立、变更登记和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而对于在3月1日前成立并续存的企业,仍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提醒我市企业及时换领新照。(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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