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项措施集中整治大货顽症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市公安交警部门定于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交警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货车源头安全隐患进行深排细查,不间断夜查,区域联动、路网联动、城乡联动、内外部门联动,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
大货车审验率要超90%
按要求,大货车审验率要达90%以上。车管部门对本地货车及驾驶人数据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列出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具体信息,建立隐患车辆及驾驶人专门档案,制作货车异常数据表,通报各辖区交警大队开展排查。并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的货车及驾驶人逐一告知,定期统计大中型货车安全技术检验率及驾驶人审验率。
交警部门还将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发放货车安全隐患排查表,由货运企业自行排查,逐车检查重型货车安全状况。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及时采集,交给民警反馈车管所。排查和整改结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民警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
检测站违规审车将追责
交警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辖区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和无牌套牌、非法改装等问题,重点在夜间对施工单位、工程工地车辆进行集中检查。
车管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标准,对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加装货箱拦板、擅自改装车厢以及制动部件、轮胎磨损严重等问题,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整改。
同时,加大对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凡是发现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货车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严格依法处罚。
鼓励市民抓拍举报
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拍摄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群众最痛恨的野蛮驾驶行为,集中货车违法和重大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在电视、网络媒体报道曝光,揭示货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性。
高速公路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现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妨碍通行和安全的行为。通过六个月整治,力争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率降至5%以下。
合理布局交通安全服务站,增设临时执勤点,对重型货车、挂车实行抽查,重点检查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情况,检查货车驾驶人准驾车型是否相符,及时查询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驾驶证审验、换证情况。
新闻·数字
平均每小时约两人死于货车交通事故
来自公安部网站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处于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期,特别是货车,虽然只占机动车保有量的8%,但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却占到了28%。 2012年,全国货车交通事故造成18621人死亡,其中货车司机死亡2666人,这意味着几乎每小时都有两人死于货车交通事故。(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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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三类违法
16项措施:包括大货审验、安全隐患排查、车辆改装、检测站审核、鼓励市民抓拍等方面,其中,三类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重点整治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重点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
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是货车驾驶人或车主冒用套用或伪造他人驾驶证驾车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