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正式实施。而旧标准也在实施近8年后,正式废止。相较旧标准,新标准除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义以及取消硒、铝、氟的限量规定外,还对锡、镍、3-氯-1、2-丙二醇及硝酸盐进行了限量规定。
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新标对构成我国居民健康较大风险的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和居民食用量较大的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20余大类食品种类设置了限量规定,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大类有调整,小类则显得更加细致。仅以食品中“镉限量指标”一项来看,新标准中共有11个类别的食品进入镉含量的检测范围,而旧标准中仅有6类。
大米蔬菜镉限量无变化
对于近期舆论较为关注的大米以及蔬菜镉含量超标情况,新标准中虽然对大米、蔬菜类别的细则有所增补,但二者的镉含量限量指标并未发生变化。如每千克大米的镉限量指标仍然为0.2毫克;而叶菜蔬菜的镉限量指标也仍为每千克不可超过0.2毫克。食品中的稀土限量指标,仍按原标准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调味品以及饮料类镉含量的限量指标,首次出现在了标准中。具体来看,新标准规定,每千克食盐,镉的含量最多不可超过0.5毫克;而每升矿泉水中,镉的含有量则不可超过0.003毫克。新标准还严格限定了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等食品中铅、镉的含量,增加了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限量值为2.0mg/kg(去除内脏)。
硒铝氟限量要求被删除
在新国标中,对硒、铝、氟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被删除了。不少人担忧新国标对食品污染物的限定降低了要求。对此,专家介绍,我国大部分地区是硒缺乏地区,所以就在新表中把硒去掉了。而对于铝,已经限制了食品当中含铝的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再设置的话就重复了。氟是国际上不再作为食品污染物来管理,但是像草原地区吃的砖茶,还是需要制定氟限量的。
专家建议市民食物尽量多样化,通过膳食多样化来降低某种食物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