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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期间醉酒驾驶被查 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3-06-14 12:53:07 字号:TT

    我市一男子尚在缓刑期内,却心存侥幸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人举报,最终被撤销缓刑锒铛入狱。

    据了解,今年3月18日下午6时许,林某驾车沿李沧区十梅庵支路由北向南行驶时,遇到了在前方缓慢驾车行驶的王某,正当林某示意超车时,该车竟霸道不让,林某只好跟随,大约行驶了1000米左右,王某的车辆突然急刹车,还没反应过来的林某立即紧急制动,差点与王某的车辆相撞。林某立即下车与王某理论,不成想还没等其靠近王某的车,就已经闻到车内浓重的酒味。此时,王某也摇摇晃晃地下车查看,林某见状遂报警。

    接到林某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民警立即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发现其酒精含量为234mg\100ml,系醉酒驾驶。拿到结果后,民警将王某带往永安路派出所醒酒。第二天,王某来到李沧交警大队,对其醉酒驾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期间,细心的民警发现王某眼神躲闪、神情紧张,再三追问下王某供述了其在2007年因强奸罪已被李沧公安分局虎山路派出所抓获,并在次年被李沧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情况,目前其仍在缓刑期内。

    犯罪嫌疑人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经物证检验报告证实,王某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234mg/100ml,超出80mg/100ml的醉酒标准,属醉酒驾驶,其行为已对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客观构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现其因涉嫌危险驾驶,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撤销前罪缓刑,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3年,拘役2个月。(记者 马文超 通讯员 李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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