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报名相关政策问答
1.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2.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1)网上报名预征:7月30日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填写、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在校生放假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组织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3.女性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如何报名应征?
有应征意向的女性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8月5日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报名应征。女性青年征集条件由每年的征兵命令及相关文件明确。
4.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否有专业限制?服义务兵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政治、身体、年龄、文化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5.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如何迁转,存放在哪里?
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6.没有参加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未参加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在征兵期间需要补办网上预征手续,没有经过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7.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应征入伍,是否属违约?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8.大学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1)优先报名应征。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2)优先体检政审。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大学生入伍。(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大学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9.从高校毕业生士兵中确定提干对象需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高校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4)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级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10.士兵考军校是如何规定的?
军校招收对象规定: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军校专升本规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