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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2013-07-08 09:39:01 字号:TT

  人民网北京7月8日电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刚刚宣判,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有媒体曾报道,6月14日,一审开庭五日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和娄秋琴再次来到秦城监狱,在会见室,刘志军告诉自己的辩护律师“无论生死,都不上诉。”(杨孟辰 张雨 王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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