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本报在三版《党报青年记者调查》栏目以《谁来监管小区净水机?》为题,报道了“我市小区净水机没有政府部门监管,净化水设备定期消毒和维护全凭厂商自觉”一事。报道刊出后,市食安办高度重视,协调相关部门对小区净化水开展了26个批次的抽检,目前已完成抽样,水样正在检测中。抽检开展了,但净水机的日常监管职责却一直没有明确。按照卫生部要求和外地监管经验,小区净水机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记者7月18日采访了市卫生监督局,对方的回答是,“只负责检查小区净水机,不监管净水机制售的净化水”。
“小区净水机市场门槛太低,在青岛有十几个品牌,各干各的,缺少规范。”祺家净水机青岛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品牌净水机已在岛城安装了超过70台,由于市场混乱,目前已暂停了新机器的安装。“根本没人管,有的是厂商安装到小区,有的是个人承包直接安在路边,没有政府部门监管很容易出事。”
据了解,卫生部法监司2003年曾在《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对小区净水机提出了监管要求,其中提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该供水方式实施监管”。目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已将小区净水机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监管部门也都是卫生监督部门。
据知情人士透露,市食安办曾协调市卫生监督局监管小区净水机,但市卫生监督局以“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为由拒绝。
7月18日,记者致电市卫生监督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卫生部相关监管要求是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明确要求卫生监督部门再去监管。但对方表示,小区净水机是制水设备,市卫生监督局会监管净水机是否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当记者咨询对方如何对小区净水机卫生许可批件开展监管时,对方未正面回答,只表示此前接到举报投诉后,曾对某品牌的小区净水机检查过一次,发现其是有批件的。
市食安委首席专家靳晓梅教授表示,小区净水机加工出的净化水仍属于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活饮用水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管。
曾经参加过我国《食品安全法》起草工作的崂山区食安办副主任孙爱国向记者表示,近期我市多位专家曾建议将小区净水机的监管职责明确给市卫生监督局,并写入《青岛市食品安全条例》,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实现。他同时表示,和目前安装在校园的直饮水设备一样,安装在小区的净水设备也应属于卫生监督部门监管。“同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局怎么能只管校园直饮水,不管小区净化水?这是在逃避监管责任。”
小区净水机水质堪忧。据《人民日报》今年5月10日报道,陕西省宝鸡市卫生监督部门于2012年6月起,对该市71台售水机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结果发现,抽检的6份水样合格率仅为50%。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数、pH值超标。此外还发现售水机存在接水口易受污染、设备缺乏有效维护、水箱存水时间过长等问题。
一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岛城小区净水机数量应该在400台左右。众多市民至今仍天天饮用着“没有相关行政部门日常监管,只靠厂商自觉维护”的净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