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伏季休渔期以来,崂山海监大队已经处罚两艘违规载客的钓鱼船。记者从崂山区海监大队获悉,印有“青钓”字样的钓鱼船,是专供渔民使用的,船上人员必须具有船员证。市民若想出海垂钓,只能乘坐配备了救生和消防设备的游船。
两名船老大被罚500元
进入伏季休渔期后,捕捞船不再允许作业,钓鱼船上带回的海鲜,成了想尝鲜的人最好的选择。不少爱好钓鱼的市民,也希望自己出海,享受钓鱼的乐趣。由于游艇和游船价格较高,很多钓友选择乘坐钓鱼船出海。
“坐钓鱼船一天300元,能走50海里左右,前海的那些游艇和游船,300元只能走10海里,价格差别太大了,一些常年钓鱼的钓友,都会专门去办船员证,学习一些救生知识。但一些不大出海的钓友,可能觉得麻烦,就大意了。还有一些不常钓鱼的,根本不了解还需要办理船员证。 ”海钓爱好者徐先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从休渔期到现在,崂山区海监大队共查处了11条船,目前已经对其中的8条进行了处罚,最高的罚款5万元,其中就包括两条钓鱼船。“这两条船违法载客一条船1人,一条船2人,根据相关规定,处罚是以3人为一个级别,所以都对船舶所有人处以了500元的罚款。”崂山海监大队长刘滨告诉记者。
钓鱼船上人员都要有证
据刘滨介绍,渔船的区别在于规定作业种类的不同,所有标有“青钓”字样的钓鱼船,船舶所有权证书上除了姓名和船舶号外,作业类型一栏填写的是钓具作业。每年,崂山区渔政部门都会利用休渔期对渔民进行船员培训,考试合格后,以崂山区政府的名义发放船员证。如果要想获得更高级别的船员证,还要进行更高级别的培训。
“碰到渔船我们会先检查它的船舶证件,如果作业类型确实是钓具作业,符合限定的作业种类,然后会检查上面的人员,如果所有人员都有船员证,那就是合法的,如果有一人没有,我们也会将船查扣。因为钓鱼船已经超越了限定作业种类,成了违规载客。”刘滨说。
据了解,严查船员证主要是为了保证出海安全。由于海上风浪较大,如果没有经过培训,一旦发生意外,难以保证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