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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拒不承认肇事
经过三天不分昼夜的调查,8月19日下午,临时号牌为鲁B277XX的红色自卸车右后轮上的疑似血迹经市局刑警支队“DNA”鉴定,为受害姐弟的,有了这一客观证据,当天下午,李沧交警大队事故科依法传唤该自卸车的驾驶员闫某某,并对其依法刑事拘留。据介绍,闫某某是济宁市鱼台县人,在我市从事自卸车运输还不到一年,事发后他并没有躲藏行为,而是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在工地干活。
昨天上午,李沧交警大队准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此事予以通报,怎料闫某某却拒不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致发布会取消。“我们对闫某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并且向他展示其涉嫌肇事逃逸的证据,但是闫某某态度很坚决,称他根本就没有肇事逃逸,并要求警方向他出示其轧死人的证据。 ”办案民警说。根据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必须承认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交代整个肇事经过,案件才能盖棺定论。由于嫌疑人拒不承认,使该案暂时陷入僵局。
无奈
路面施工致监控失灵
出现这样的结果,有关人员称与沿途监控失灵有关。 “重庆路施工已有三年,道路上的监控遭到较大破坏,很多探头不能正常运行或被拆除,大货车碾轧小姐弟俩的过程并没有被拍到。”办案民警说,这给警方侦破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经对案情分析研究,专案组决定兵分四路,同步展开侦破工作:一路负责尽快确定肇事者的身份,并具体组织抓捕;一路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重新细致的勘查,提取保留肇事车辆撞击散落物,固定现场物证,确定死者身份;一路负责到现场周边社区调取监控录像,查找肇事车驶离方向;一路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因事故发生路段正在施工,行人较少,专案组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和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只是确定了受害人的身份,分别为:王某某,男,10岁,青岛市平度市人,李沧区某某小学学生;柴某某,女,12岁,河南省人,河南某学校学生。
警方
继续筛查寻找“铁证”
记者从李沧交警大队了解到,虽然闫某某拒不承认,但是通过警方调查分析,现有证据已指向闫某某具有肇事逃逸的重大嫌疑。 “当天早上车祸发生后,我们沿着大货车的行进方向沿途查找监控,到监控区域有货车的工地和企业,排查自卸车40余辆,最终才锁定了这辆临时号牌为鲁B277XX的红色自卸车,而且车的右后轮胎上有姐弟俩的血渍,这就是非常有力的证据。”办案民警介绍说,目前他们正在继续排查对比监控资料,并走访周围的群众,调查施工工地,希望拿到让闫某某无可辩解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