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我市禁止吸烟场所统一设置的禁止吸烟标识发布,并公布了张贴范围。
我市禁止吸烟标识张贴范围包括,供公众进行社会活动或者提供购物、餐饮、住宿、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健身等服务的室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室内工作场所以及电梯、楼道、餐厅等公共区域;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火车、地铁、轻轨、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室内外等候区域、站台;幼儿园、中小学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以及其他主要供未成年人活动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的室内外区域;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观众席以及演艺、比赛区域;居民公约、业主公约约定居住区的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市卫生局表示,各控烟单位要将禁烟标识张贴在禁烟场所的醒目处,并根据区域面积大小适当增减张贴或设置禁烟标识的数量,于9月1日前完成张贴,做到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