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上午,胶州交警大队执勤四中队的民警在朱诸路设点检查。当检查一辆车号为苏C××××5的重型半挂车时,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驾驶证被暂扣在临沂了,还没有处理。 ”驾驶员显得很没底气,又称记不清身份证号也没有带在身上。
因其涉嫌无证驾驶,民警便将该驾驶员带到中队进一步核实身份。驾驶员说出了身份证号码,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并没有任何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据驾驶员交代,车上两人是夫妻,有驾驶证的妻子开车跑运输,没驾证的丈夫跟车服务。妻子开车时间长了,丈夫就偷偷地开会儿,让妻子休息。夫妻俩经常这么干,没想到昨天却碰到了交警查车。因为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按照相关规定,胶州交警大队对其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其丈夫因无证驾驶,按照法规,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