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来源摸清:40%各类燃煤 22%城市扬尘 20%机动车排放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我市去年空气质量状况。监测显示,去年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6天,优良率72.9%。研究结果显示,我市空气中PM2.5约40%来源于各类燃煤,22%来源于城市扬尘,20%来源于机动车排放。
去年空气优良率72.9%
去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在原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评价指标基础上,增设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三项新评价指标,将可吸入颗粒物二级年均浓度标准限值由100微克/立方米加严到70微克/立方米。 市区空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 二氧化硫年均值 5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 4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 10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 6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24小时浓度均值 0.3~3.2毫克/立方米之间臭氧8小时浓度均值 36~184微克/立方米之间
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和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臭氧偶有超标现象,超标率为0.5%。
灰霾加重得到遏制
去年是我市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国标的第一年,也是 《青岛市2013-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纲要》的启动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全市域覆盖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网络,实现了空气质量信息多媒体平台实时发布;制定实施了《青岛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从能源、工业、建设、绿化等多个领域全面推进污染综合防治,实施7方面20项治污举措,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约2.5万吨,治理力度为近年之最,灰霾加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积极应对极端气象条件下的空气污染,制定了 《青岛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12月3日,我市首次发布大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启动了Ⅱ级应急响应,组织对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采取了限产限排措施,努力减缓污染影响。今年,我市将制定实施新一轮年度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重点从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治理污染点源、使用清洁能源、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等各个方面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污染低于全省平均值
从全省情况来看,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发布的17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年均浓度均远低于全省平均数值。为更加直观地反映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更加贴近公众的感受,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在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安装了空气能见度自动监测仪,每小时观测一次,将能见度日均值≥10公里、日累计时间超过16小时,做为判定标准。按此标准统计,我市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为255天,居全省前列。
燃煤是PM2.5大户
为全面摸清空气中颗粒物的具体来源、转化规律和影响程度,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市环保局与南开大学国家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课题组合作研究,完成了《青岛市空气颗粒物来源与防治对策研究》课题。
研究结果表明,当前空气污染成因复杂,呈现出复合型、结构型的特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是造成空气污染的根本原因。
燃煤污染
目前我市的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初步统计,2013年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年排放总量分别是9.7万吨、11.4万吨。
城市扬尘
部分区域受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施工、交通运输等各类扬尘的影响较大,李沧区北部、崂山区中部、开发区南部等空气监测子站测得的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同比升幅均在30%以上。
机动车排放
机动车仍呈快速增长趋势,2013年全市新增汽车24万辆,汽车保有量达到152万辆,城市交通拥堵、低速行驶尾气排放量增加等因素加重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程度。
气象因素
2013年我市平均风速为3.4米/秒,较去年降低8.1%;平均降水量为586.1毫米,较去年减少7.4%;静稳天气增多,大气污染物稀释扩散与去除能力整体下降。1月份和12月份,受华北、华东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我市出现3次持续时间较长的重度污染天气,累计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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