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识朋友要谨慎,选老板也要睁大眼睛。在青岛打工的菏泽小伙小李打来热线,说自己去年11月在工地维修挖掘机时,被砸断了右手的大拇指,当时老板给他支付了三万多元的医疗费,出院之后让他回老家养伤。后来小李返回青岛,想与老板谈谈赔偿问题,却遭到了拒绝。
小李今年21岁,三年来一直在青岛的多处工地开挖掘机。去年10月,他在敦化路与绍兴路路口的一处工地干活时,不慎被砸掉了半截手指,直到现在还没拆线。
工地的责任方是青岛辽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由于挖掘机数量不足,公司将一部分工作转交给一个姓岳的老板负责,岳老板又聘用了小李,因此小李与双方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而岳老板解释说,小李手指受伤是因为他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而且小李受伤到现在他已经支付了近四万元的医疗费,当时还承诺他伤好后可以回工地继续干活,已经做得仁至义尽了。另外小李还提出要做移植手术,将一截脚趾移植到手上,这又需要一笔费用,也让岳老板难以接受。
随后记者带着小李来到了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了解过小李的情况后,认为应该是属于“雇员伤害”。彭律师认为,无论是操作失误还是没签合同,都不会影响小李获得赔偿。按照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小李可从雇佣方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大约11万元左右。小李表示,如果拿不到赔偿金就一定要走法律程序,为自己讨个说法。律师说,如果打官司小李真的是耗不起,最好还是能由相关部门出面协调,双方在法律的框架内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