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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两院院工作报告:263人因贪渎获刑

来源:青岛日报-- 2014-02-27 13:30:51 字号:TT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祝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职责,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力优化发展环境

    发布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民间借贷案件、涉韩日商事审判白皮书,制定出台 《服务宜居幸福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妥善审理涉及“一谷两区”、大沽河综合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中的矛盾纠纷72件。设立九水人民法庭,对涉世园会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提出各类司法建议81条。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平安青岛建设

    审结刑事案件8369件,判处罪犯1.21万人。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毒品犯罪1365件,对63名生产销售“毒豆芽”、贩卖“病死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予以严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减刑假释“阳光工程”。与检察院、海关共同制定打击走私犯罪的意见,审结走私、金融诈骗等案件746件,妥善审理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东港”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4件,判处罪犯263人。与市关工委、团委、妇联等联合推进“关爱未来、共铸明天”爱心审判工程,在企业、学校、居委会建立帮教基地21个,跟踪帮教未成年犯305名。

    (三)全面加强商事审判,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19万件。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文书电子邮件送达方式,文书送达时间平均减少7天。审结房产交易、汽车买卖等合同纠纷2.51万件。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妥善审理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1280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42件,以调解方式化解涉及117名韩国人的金融房贷案件,为银行挽回财产损失6796万元。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89件,2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黄岛法院成为全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四)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助推法治青岛建设 审结治安、土地、环保等行政案件3127件,其中70%的案件达成和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创新行政附带民事审判模式。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巡回审理案件,举办法制讲座。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组织媒体采访团集中采访29次。

    二、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妥善审理民事案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3.96万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小额诉讼审判机制,完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五联动”、劳动争议诉裁衔接等制度,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1%。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合议庭、调解室建设,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44万件。完善涉军维权网站建设,在部队设立涉法维权办公室,共审结涉军案件143件。强化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初信初访结服率达90%,审结申诉、再审案件52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20件。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群众胜诉权益

    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388个,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152次,共执结各类案件2.58万件,标的额108.6亿元。健全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机场等单位的执行威慑机制,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451人次,司法拘留92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1人,为申请执行人追偿欠款4.78亿元。完善与银行、工商、车管、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全市法院执结率同比增长5.7%。

    (三)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消除群众诉讼障碍

    加强“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建设,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建立“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邀请群众参观、旁听9120人次,成为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人民群众进机关”活动的第一家单位。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和企业缓减免诉讼费2163万元,为627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33万元。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公正司法机制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

    对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等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审限变更,保持收结案数量平衡。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审判职责,确保审判权分级行使、分级管理。编发审判指导丛书,统一裁判尺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制度化、常态化,组织观摩庭审2350次,抽查裁判文书3.28万件。加大通报、督查和业绩公开考核力度,全市法院一、二审服判息诉率99.4%。

    (二)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加强公、检、法、司“四位一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联动机制建设,刑附民案件调解率90%,赔偿兑现率95%。与贸促会建立涉“三资”企业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通过与专业调解互相配合的方式化解纠纷2153件。建立司法拍卖、变卖财产税款查缴机制,积极协助地方税务机关扣缴税款6850万元。推进互联网司法拍卖改革,并扩展至网上流拍财产变卖领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司法变现一体化的改革目标。目前已公告司法拍卖项目360个,涉及金额近20亿元。

    (三)深化司法公开,增进群众信任

    推进审判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积极推进内外网庭审直播的衔接,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执行告知、执行听证等制度,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26万条,面对面与申请人会商案件2637件。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至702人,并遴选了5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中院案件审理,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59%。

    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抓手,凝聚爱岗敬业正能量,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一)瞄准一流目标,争创一流业绩

    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78万件,占结案总数的1/7;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37件,办案最多的达612件。积极打造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亮点工作和特色模式,中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了“四风”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项,修订完善制度42项。

    (二)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审判水平

    先后组织干警到高校培训296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8期,培训法官3317人次。强化裁判文书评比、岗位练兵、巡回审判、办案竞赛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干警13名,在新晋人员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与高校合作实施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荐26名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三)狠抓廉政建设,弘扬正气新风

    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月等活动,运用法院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法官自觉守住廉洁底线。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交流。对23起案件进行了司法巡查,聘请5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司法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办力度,去年有3名干警受到开除、记过处理。

    (四)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升级完善科技法庭、文书纠错、卷宗查询等办案系统,正式启用集羁押、候审、远程视频提讯为一体的高科技普东刑事审判法庭,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39处,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142个。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示范点建设,通过观摩案件庭审、发改案件评查、中院法官派驻基层等方式,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效。市北、黄岛法院实现了人员和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基层法院完成了全市法院87%的审判执行任务,有6个法院办案超过一万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汇报制度。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中院派员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抓好落实,共办结代表建议24件、委员提案9件,并全部面复。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开展系列走访活动,向代表、委员寄送法院信息、工作汇报9832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621人次。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6万件,办结12.42万件,标的额33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6%、30.7%。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3万件,办结1.5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8%、5.8%。青岛法院承担的案件数量占到全国的1/100、全省的1/8。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勇于奉献,先后有12个集体和5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能力还不适应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有些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执行期限较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基层法官断层、缺员、人才流失问题依然严重。

    2014年,我们将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改革发展方面有新作为。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

    二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有新成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证据制度,防范冤假错案,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探索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法律适用,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均衡结案。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拓展立案信访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年活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有新进步。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和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动网络庭审直播,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新提升。努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推进“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完善司法廉洁制度。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法院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以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服务发展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发展蓝色经济等部署要求,主动融入中心、积极作为,研究制定了服务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等6个实施意见和13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措施,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建立完善涉企案件快速处置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依法办理扰乱经济秩序、危害生态资源环境、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等妨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案件246件。建立完善经济领域风险排查研判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经济社会风险隐患,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工作年度报告13件,向有关单位和企业提出检察建议80余份,帮助落实预防措施200余项,避免经济损失3100余万元。建立完善“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工作机制,走访基层单位和企业1600余个,走访群众82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4600余次,帮助解决各类涉法涉诉问题900余件。

    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农产品等专项行动,批捕犯罪嫌疑人129人,起诉279人。青岛锦华威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及刘永萍等4人,走私 “洋垃圾”500余吨。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案件的同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就优化查验流程,建立封闭查验和全程监控等机制,提出检察建议,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避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该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严厉打击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嫌疑人54人,起诉262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7718人、起诉10537人,其中批捕杀人、强奸、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82人,起诉298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870人,起诉2050人。加大打击涉毒犯罪力度,批捕制造、贩卖、运输等毒品犯罪案件1693人,起诉1407人,缴获毒品约58公斤,其中25人被判处死刑,2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124名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人员,作出了不捕不诉决定,对269起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刑事和解。办理群众信访3500余件,解决群众涉法问题1200余个,市检察院和市南、市北、崂山、城阳、黄岛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分案起诉、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帮教管理等工作,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8件477人,其中轻缓处理120人,帮助回归社会、完成学业96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4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6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围绕廉洁青岛建设,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积极促进廉洁从政。立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9件212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0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38人。深入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查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18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8%。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积极促进依法行政。立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8件70人,重特大案件32件。查处教育医疗、拆迁安置、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渎职犯罪案件30人;查处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承包利用等涉农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2人。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社会化预防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卫生、民政等20余个单位会签了共同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警示教育370余场,提供预防咨询130余次。加强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对世园会、地铁、铁路北客站等11个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严格落实承包、工程廉政“双合同”保障机制,并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00余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口,营造保护诚信、惩罚失信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先后为55批3500余名党员干部提供廉政教育。成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讲团,为2500余名镇、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制作12部廉政短片和公益广告,在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推动预防宣传常态化和社会化。

    三、围绕执法为民宗旨,高度关注保障民生,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惩危害民生犯罪,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80人、起诉63人。同时,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案件28件。围绕保护广大农民和弱势群体的利益,查办贪污、挪用涉农惠民资金、侵犯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利益的职务犯罪75人,追回资金1588万元,全部返还给受害群众。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注重检察监督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内部纠错机制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量刑建议、抗诉、查办案件等措施,不断增强刑事诉讼监督实效。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2件,撤案87件,追捕追诉漏犯、漏罪716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375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4件,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48件,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和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利。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行公开听证制度,通过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支持起诉等监督手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和民事调解、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办理案件120件。

    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在市、区(市)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已建成派驻检察室38个,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通过送法上门、法制宣传、广泛征求社情民意等方式,先后为群众排忧解难400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0余件。不断提升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工作质量,拓展网上举报中心、检察微博、热线QQ群等接受群众诉求的新渠道,研发“全视通”网络工作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受理、视频接访,形成了多层次倾听群众呼声,多渠道帮扶群众的工作格局。一年来,共办理群众诉求8000余件,提供困难救助170余件。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救助95人,发放救助资金37万元。

    四、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32条,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38个,制定整改措施21项。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干警的大局观念、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和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增强。

    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共举办各类培训124期,培训检察人员7600余人次。1人被表彰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承办人,3人被评为省级检察业务专家, 4人获得第五届全省“十佳公诉人”和“优秀公诉人”称号,4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3人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全市有20个单位(部门)、2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和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创新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电子执法档案等制度,不断强化对检察人员的规范监督、同步监督。重新修订涵盖97项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的 《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积极推进统一业务软件应用系统的试点运行,实行执法办案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扎实开展“守纪律、正检风、作表率”专项活动,开展检务督查17次,认真查找解决执法中的问题,促进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有序。

    着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平度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莱西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即墨市检察院派驻鳌山卫检察室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3次,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两级检察院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0余人,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46批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七类案件或事项”14件,邀请专家咨询委员研讨疑难复杂案件2件。

    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还不够开阔;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不平衡;五是检察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对此,我们将开拓思路,探索办法,以“钉钉子”精神,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在落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市委关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一系列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对环境资源、城镇化建设和实体经济的司法保护。

    二是更加充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正确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更加积极地关注保障民生。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察”,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视察、监督检察工作,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是更加有力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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