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别墅居住的市民来说,能拥有一个独立、私密的花园可以提高生活的质量。因此许多开发商在推销别墅时,往往把赠送花园作为噱头,对此早报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核合同,以免受到开发商误导。“建邦·听海项目靠着赠送花园的噱头促销,但是他们却不把花园写入合同中。”昨天上午,市民朱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投诉说,记者采访专业人士了解到,这种没有产权的“赠送”花园存在不小的产权隐患,在全国各地已经引发了多起纠纷。
“超大花园”成促销噱头
朱先生一直从事法律咨询工作,所以他对于房地产政策较为了解。在建邦·听海项目的售楼现场,售楼人员热情地将他领到了沙盘前介绍,不菲的房价让朱先生不断摇头,无论是投资还是居住,该项目与周边项目相比未见太大优势。见朱先生面露迟疑的神色,销售人员开始介绍该项目的优势,表示买一楼的房子会有几百平方米的花园是“送”给业主的。对此朱先生很警觉,问了一句花园是否会写进合同,结果工作人员支吾了半天,表示花园会另外签协议。“对于开发商额外签署的协议,我很怀疑其合法性。”朱先生向记者介绍说。朱先生查询了《物权法》,发现《物权法》中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如果开发商许诺赠送的花园属于公共绿地范围,开发商无权将之“送”给个别业主。没有特别明文规定,擅自赠送侵犯全体业主的利益,可能有被收回用作公共用地的风险。
养花种菜也会起纠纷
针对朱先生的投诉,记者到该项目售楼处暗访,工作人员表示会跟业主签署一个花园的使用协议,但这个协议很简单,不会像房产销售合同那样标明年限。那么业主可以利用花园干啥?“上面盖建筑物肯定不行,但是养花种菜没问题。”销售人员介绍说。
那么,签署协议后花园就是业主所有吗?海口市消费者刘先生遭遇的纠纷就能说明这一问题。刘先生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也说赠送“花园”,刘某担心口说无凭,特意要求房产商签署了一个附加条款:“赠送房屋所属花园,所有权归甲方(刘某),花园不收物业管理费。”随后,刘先生向房产商交付了房屋的首期付款。房产商交房后,刘先生花了30万元,对房屋以及屋顶花园进行了精心装修,随后入住使用。可是,他在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手续时却得到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该房屋所属花园不可能办理产权证,无奈之下刘先生只能和开发商对簿公堂,最后落了个身心俱疲。“不管售楼人员说得多好,只要没有房产部门登记转让,那么业主对于花园就没有所有权,即使业主有交易证据,那么开发商也可以用销售人员违规宣传来搪塞,最后吃亏的还是业主。”代理房产诉讼官司多年的王律师向记者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