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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个别酒店包间设最低消费 加收10%服务费

来源:-- 2014-03-20 16:02:08 字号:TT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从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推进单位食堂节俭用餐、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记者致电岛城多家餐饮企业了解到,目前岛城多数饭店已经取消最低消费,但在包间的使用上仍然存在隐性“最低消费”。 新规禁设最低消费

    《意见》指出,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发展大众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多提供小份菜。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餐饮企业要积极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宣传画或提示牌,菜单上应准确标注菜量,按营养均衡的要求配置不同规格盛具,餐前引导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家庭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 饭店设“最低门槛”

    记者致电岛城多家饭店了解到,目前仍然有部分酒店存在最低消费。在记者采访的10家酒店中,有半数酒店表示包厢设有最低消费。其中还有一家酒店表示没有最低消费,但是需要加收10%的服务费。但记者注意到,这些酒店并没有明确表示设有最低消费,但想要进入包间仍然存在一定的门槛,例如在预订时服务人员会询问人数,如果用餐人数只有4—5人,想要进入一个8人的包间就要设定最低消费。

    某饭店服务人员介绍,每个包厢对于客人都有一个相对的标准,例如八个人进入一个八人间时不存在最低消费一说。但如果5个人进入8人间可能消费不到一定的数额,那么就会要求一定的最低消费。岛城某餐饮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青岛大多数餐饮饭店都已经取消了最低消费,但对于饭店来说仍然存在一个经营成本问题。包厢的经营成本相对于大厅来说仍然要高一些,因此在收费上也略有不同。(记者 李沛)

    在酒店选择包间吃饭,对于最低消费这样的说法肯定不陌生。近日,有市民在青岛奥帆中心一家酒店就餐,为了达到最低消费标准,只能多点菜,最后不得不打包拿回家。针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表示属于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消费者可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其中也规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可19日记者调查发现,很多酒店目前还有这样的一个最低消费额度。

    进包间吃饭,够吃还得点

    说起酒店的最低消费,市民王先生感到很无奈,近日他和同学一行七人到奥帆中心一家名为海边人的酒店吃饭,同学聚会为了畅聊就选了一个包间。点完菜,服务员告知他们:在包间吃饭有最低消费,而他们点的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这让王先生非常尴尬。

    “虽然已经够吃了,但是为了达到这个最低消费标准,最后还是再点几个菜,把这个数凑上。”王先生说,他记不清楚酒店要求的最低消费的具体额度是多少,但记得这笔钱指的是菜金,不包含酒水。王先生认为,到饭店就餐点的菜基本上都吃不完,为了面子上过得去本来就会多点一些,再有个最低消费一“怂恿”,浪费是在所难免的,和眼下提倡节俭、反对浪费的“文明餐桌”精神相悖,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6家酒店称有最低消费

    对于市民所反映的酒店设置房间最低消费一事,记者多方采访后发现,目前酒店包间内设置最低消费的并不是个别现象,在被询问的20多家酒店、饭店里,有6家明确表示“有最低消费”。

    记者先联系了位于奥帆中心内的海边人海洋主题餐厅。店内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吃饭的人员在6人以下,将会被安排在大厅内,而如果选择包间的话,每个包间有菜金最低消费800元的标准。“我们这里也就只有5个包间,都是落地窗,还能看着海景,也正是因为这个才设置了每个房间菜金最低800元的标准。”

    在闽江路上的三宝粥店,记者以同学聚会为名询问有没有包间,服务员随后带领记者来到了其中的一个包间,这是一个坐12人左右的房间,工作人员表示,这里没有房间费,但是有最低消费380元,而且不允许自带酒水。

    同在闽江路上的蜀国传奇重庆烤鱼饭店的工作人员表示,选择包间的话,如果人数多于10人就没有任何费用,但是如果少于10人,会有500元的最低消费。酒水不允许自带。

    在中联广场的隆喜元鱼汤包,工作人员表示,这里最大的包间就是10人的包间 ,这种包间最低消费500元,“如果你要是加入我们会员呢,我们可以给你打9折,当然得达到我们最低消费。”工作人员介绍说。

    在辽源路上的原味坊酒店,店内的工作人员称,店内的包间分不同的大小,10人包间最低消费400元,15人包间最低消费800元。

    “我们家的包间也是看人数情况,10个人的包间最低消费是400元,最大的包间 14人的,也可以坐到16个人,最低消费是800元。”位于辽阳西路的高大厨哥俩好菜馆的工作人员如此表示。

    在记者的调查当中,除了有酒店饭庄要求房间最低消费外,有的还会收取服务费、开瓶费等,在奥帆中心内的俏江南酒店内,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在这里订餐不会有房间最低消费,但是在包间内要额外加收10%的服务费。海边人海洋主题餐厅、蜀国传奇重庆烤鱼则对自带酒水的客人收取每瓶20元的开瓶费。

    ■律师

    消费者可以拒绝交易

    据了解,3月15日开始实行的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包间最低消费xx元”被列为霸王条款,这一条款客观上是在强制消费者接受不需要的商品(菜品),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近期颁布的司法解释中关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强调: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谷元山律师告诉记者,饭店给包间设定最低消费标准的情况他就曾遇到过,但他一般会根据需求,花费多少就付多少钱,而不是一味去迎合这个“标准”。“遇到这些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拒绝交易,如果消费的数额不到所谓的‘最低消费’,而商家要求必须按照其标准买卖,那就要保留好证据,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等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也有专业人士认为,消费者应该向这种现象发起抵制,加强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就是立法上的完善,通过这些方式遏制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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