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15日讯 近年来,青岛市在职业教育工作成绩显著,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有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58所,在校学生10万人;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8所,在校学生8万余人。全市高中阶段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
出台并施行《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
采用法制化的思维和措施来解决职业教育的困难和问题。市教育局周密组织了《职教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召开了由各部门、行业、企业、院校等代表参加的20多场座谈会,完成了8个专题的调研报告。
2015年8月,《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9月,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重点解决目前困扰职业教育发展的专业师资、校企合作、经费保障等难题,很多条款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青岛市也成为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之后,继贵州省后以法律形式出台规范职业教育发展的城市。
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开展“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工作是指选拔部分初中优秀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经转段测试考核合格后进入对应的本科高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参与试点的本科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统筹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青岛市自2014年开展该项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2016年,全市参与“3+4”试点的中职学校达到11所,本科院校6所,试点专业14个,招生计划760人。
开展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为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2016年度,青岛市教育局联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在15个中等职业学校的24个专业开展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试点规模为1200人。试点采取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加挂“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学院牌子,首批试点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
开办普职融通实验班。试点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首批共有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等6所中等职业学校和青岛十九中学等4所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试点。每所试点中职学校拿出1个骨干专业的1个班开展普职融通试点,注册职业中专学籍,学制三年。
实验班由中职学校和普高学校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标准和教学进度,共同制定考核标准。2016年度青岛市普职融通实验班规模为230人。
改革职业教育招生相关政策。首次将城阳区职业学校招生纳入全市统一招生平台进行,这也是继将崂山区纳入市区招生平台之后,推进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又一重要措施。进一步放宽了普通高中转入职业学校的相关条件,将转学时间由原来高一下学期和高二上学期开学之前,延长到高二下学期放假前两周办理。鼓励更多职业学校为转入的普高学生开展相关专业的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