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群众减少药费支出14.69亿元
本报讯 去年7月1日,57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部展开,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截至去年年底,共为群众减少药费支出14.69亿元,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首次出现双下降。此外,药占比较改革前降低了6.7%,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较改革前下降了14%,医院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群众看病负担有所减轻,公立医院改革初见成效。
医疗、医保、医药关系密切、环环相扣。据介绍,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做到了“三医联动”。我市以医联体或医疗集团建设为载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成各种形式的医联体487个,派出3012名医务人员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门诊服务12万人次,开展手术1363台次,推动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群众可就近享受大型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和专家诊疗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行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在门诊创新开展了“7+3”单病种管理,在全省率先将7种疾病按病种付费改革范围扩增至16所医院,涵盖了中医医院、综合医院、民营医院和部队医院,进一步扩大了患者受益面;制定了青岛市药品采购联合体实施办法,发挥带量采购优势,探讨以市为单位在平台上自行议价采购,进一步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改革深入实施腾出空间。
去年7月,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我市在落实国家规定的公立医院六项补助基础上,由同级财政落实公立医院在职人员由单位负担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对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并对通过价格调整不能有效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减收的医院,给予差别化财政补偿政策;建立了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调增了门诊和住院诊察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服务价格,大幅度降低了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将医用耗材费用打包纳入项目价格,并先行放开了知名专家诊察费等218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以满足不同人群的个性化需求。医院医药总费用增长态势趋缓,病人整体就医负担减轻。其中,每门诊人次减少1元钱,医保病人住院个人负担较改革前减少261元。医院手术、护理等劳务性收入较快增长,药品、卫生材料等非劳务性收入呈现下降趋势,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我市还安排财政资金1.2亿元,专项用于补助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弥补大型设备运行成本。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我市建立了卫生、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控费工作机制,实行医药总费用和次均费用及其结构占比双控,还着重规范了医生处方行为,减少不合理用药。改革以来,我市药占比较前年同期下降9.58%,医疗收入较改革前每季度仅增长了4%,增幅明显下降;城市公立医院的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了3%、2%,其中药品费用下降明显,分别降低了16%、21%,委属医院参保患者均次住院费用较改革前每季度下降了5%,患者个人支出占比为27.87%,较改革前每季度下降了2.51%。(记者 隋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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