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13日从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联合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正陆续在青岛市落地生效。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物流业将成为最大受益群体。
6项减税政策包括简化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育红表示,6项减税政策涉及面广、减税力度大、额度高,着力点在于促进市场主体降成本、增后劲,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据了解,简化增值税税率政策减税力度巨大,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将由四档减为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农产品、天然气、图书、饲料、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等5类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营改增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仅此一项政策就将实现全市增值税年减税3.5亿元左右,预计2017年实现减税1.5亿元。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也为更多小微企业带来政策红利。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也就是说,年应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某企业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为例,按照过去的政策,该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而按照此次的新政策,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5万元,税收负担下降6成。市国税局初步测算显示,2016年,青岛市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达66873户,减免所得税优惠3.77亿元。此次提高应纳税所得额,全市又将有1436户企业进入减免税范围,将增加减免税额近亿元。
本次减税新政还体现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倾斜。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政策执行至2019年。例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6年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假设其计税基础所归集的研发费用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则其在2016年度按照现行规定可税前摊销15万元,2017、2018、2019年度每年可税前摊销17.5万元。
减税新政中,与广大市民切身相关的是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从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市民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的保单上均印有“税优识别码”,可凭该识别码来判定自己购买的保险是否享受税收优惠。
另外,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将延续执行三年。根据市地税局统计,每年减免土地使用税将超过5000万元,全市从事大宗商品仓储、运输的约120户物流企业,三年将累计降低经营成本超过1.5亿元。(记者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