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售窝点销售假冒中药饮片40余万元,因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去年以来,青岛食药部门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共撤销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立案查处非法经营单位31家,罚没款 136万元,移交公安15家。
2016年03月10日,有市民举报,在黄岛区长城路8号12号楼周边有一处制售假冒伪劣的中药饮片窝点,食药部门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蹲点暗访核实,最终核查李某销售假冒中药饮片货值40余万元,因涉嫌犯罪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近年来,青岛市实施飞行检查、关联检查、警示曝光和分类分级管理四项制度,强化药品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以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去年以来,共撤销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收回9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立案查处非法经营单位31家,吊销1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罚没款 136万元,移交公安15家。
据介绍,在强化飞行检查制度方面,将年度飞行检查覆盖比例提高到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的30%,频次提高到每年2-3次。在检查方式上,全部采取“双随机、跨区交叉”方式。在检查内容上,重点检查挂靠经营、体外循环、走票、非法购进、执业药师挂证租证等行业潜规则,去年以来,对全市通过新版GSP认证的66家批发企业、66家零售连锁总部和3800多家零售药店全部进行了跟踪或飞行检查,共梳理问题10类320多条,依法全部予以整改和立案处理。
针对四类重点品种、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建立中药饮片(材)函来函往制度。重点查处中药饮片(材)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问题。二是强化特殊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复方甘草片、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等高风险品种滥用问题。三是对原疫苗经营企业疫苗退货、销售、销毁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建立原疫苗经营企业周报告制度,要求企业每周一报告上周销售、退货、库存等情况,及时监督销毁过期疫苗。严厉查处除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行为。四是开展了零售终端非法渠道购进行为专项治理。
实施警示曝光制度。去年以来,共约谈42家企业负责人,向56家企业发出警示函,对73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信用等级较低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并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A级药品经营企业2102家,B级1563家,C级441家,对C级单位每年至少检查 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