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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平米房子隔成8个单间出租 业主自己住塑料棚

来源:重庆时报-- 2013-04-13 10:13:30 字号:TT

昨日,渝北回兴,何先生正忙着在露台上装修新搭建的板房

昨日,渝北回兴,何先生正忙着在露台上装修新搭建的板房

露天搭建的板房已基本成形了

露天搭建的板房已基本成形了

  陈大爷给时报通66099999打来电话说:我们小区2楼一家业主把自己家里隔成了8个单间进行出租,自己则在公共露台上搭了个塑料棚居住!现在更不得了,直接在露台上修起了房子!

  陈大爷住在渝北回兴兴科大道的某小区里,每栋单元楼的2楼有一块近40平米的公共露台,推开陈大爷卧室的窗户正好能够看见这块露台。

但这几天,他一打开窗户亮闪闪的蓝色屋顶就刺激着他的眼睛。

  陈大爷说,那家住户一搬进来就配了把锁把露台门锁上了,因为站在露台上就能够得着他们家的窗户,为了安全着想,他们也都能理解。“可能看周围的邻居都没有异议,他们开始在露台上晾衣服、晾被子了。再后来,他们开始在露台上搭棚了,再后来,他们……”

  三楼

  他把公共露台视为私人产权

  先是搭棚,后来开始建平房

  家住三楼的陈大爷指着旁边一栋单元楼的露台说:“每栋楼的2楼都带有这么个坝子,露台的墙上挂着整栋楼的天然气表,按理说这属于每家住户的公摊面积吧,但2楼1号的住户一直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私人产权。”

  2楼1号的住户是2007年搬进小区的,过了几个月,露台上就出现了一个红蓝条纹的塑料棚。陈大爷解释说,那家住户把近160平米的房子隔成了8个单间,出租给了别人,他自己则居住在塑料棚里。“原本空旷的露台,突然多出个红蓝条纹的塑料棚,看起好有损小区的形象嘛!”想到塑料棚的占地面积也不大,陈大爷忍了。直到一个星期前,陈大爷终于爆发了!因为这家住户开始在露台上修房子了。

  我们站在陈大爷家的卧室里往下看,约40平米的露台已经修起了2栋小平房,一栋是活动板房,一栋是水泥砖房,均是蓝色的板制房顶。

  陈大爷还指出一系列隐患,“这两栋违章建筑的厕所管道是连接到小区的排水管,排水管比污水管要小,万一堵塞了怎么办?臭气熏天,大家跟着遭罪?”

  二楼

  出租房是为了减轻还贷压力

  露台建两间,一间还可租出去

  昨天下午,我们来到2楼的露台,看到原本的普通铁门已经换成了防盗门,业主何永友正在和着水泥、砌着砖,忙上忙下。对于自己搭建的违章建筑他不以为然,“别人都在搭,我为什么不能搭呀?”

  何永友说,他今年62岁了,开县人,2007年买了这套二手房。他更是大方承认,一开始买下这套房子就是为了隔成单间,出租给别人。当时为了还房款和欠款,他忍痛贷了53万的房款,如今每个月要还5700元,偿还20年,负担很重。听朋友说,把房子隔成单间出租,每个月可以收不少租金,减轻还贷压力,于是他照做了。将原本的套房隔成了8个单间,每个单间配有独立卫生间和热水器,每月500元租金。

  何永友直言不讳的说,一开始他就打着小算盘要将露台充分利用起来,只是当时现金不够周转。以前住在塑料棚里,一下暴雨他们就担忧,现在搭这两间房,自己住一间,还可以再租一间!

  他也解释说,这两间房的污水管道是从里面房间接出来的,不会接到整栋大楼的排水管,更不会引起堵塞。

  街道:如不拆除 将采取强制措施

  不少居民将何永友违章搭建的事告诉了物管,物管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对业主进行劝阻,如果实在不听,他们只能上报给居委会。

  昨天,我们电话采访了渝北区回兴街道城管科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已经收到了居委会上报的情况。他们会派出工作人员上门核实,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他们希望业主能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如果业主不愿配合,他们也只能通知渝北区规划局,执法人员会采取强制措施。(记者 柯力 摄影 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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